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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监的相关规定与计算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3-09

  自2002年6月28日开始实施的加拿大移民法律规定:每一位新移民需在每一个五年里累计住满两年才可以保留移民身份;自2002年6月28日以后所有加拿大移民是凭枫叶卡进出加拿大,而不再是过去的移民纸。

  五年的计算方法即是枫叶卡的有效期。在每张枫叶卡上都有清楚的标识。

  特别明确一点:坐移民监,满足五年住满两年的要求,不是主申请人才有的义务,也不是家庭成员才有的义务,而是每一个永久居民都有的义务。所以,是不能代替的。谁住满了,谁就维持住移民身份。谁没有住满,谁就丧失身份。不能替代。也不能由一家出一个代表完成。

  出于人道主义:作为夫妻双方,如果有一方为加拿大公民,那么作为永久居民的另一方,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在加拿大境内居住时,公民如果在合法签证期内陪同居民共同前往,那么居民在境外停留期是可以免除五年两年的限制。

  根据加拿大公民法案,申请公民的人士,必须要符合以下的资格:必须是加拿大合法的永久居民;年龄在18岁或以上;在申请前四年内,已经在加拿大境内累计居留了三年;具有足够的英语或法语能力,并能阅读及书写简单文书;了解作为加拿大公民所应有的权利和责任,并熟悉加拿大的政治体系、历史背景及地理情況等。且需参加入籍考试并通过。对于18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如果其父母或父母之一已经是加拿大公民,或者与其父母或父母之一同时申请入籍,那么,该申请人并不要求必须在加拿大住满三年。

  在上述法例中,唯一的特例是那些在2002年6月28日以前登陆的申请人。

  五年的时间段,只能从您每次打算进入加拿大国境的那天(或是您提出枫叶卡的申请的那天)起算,倒数回去五年。只要您能证明在这个五年段的时间里,满足住满两年的要求,就没有问题了。

  例如,某人是1999年移民报到,2002年10月,获得了枫叶卡。如果此人在2005年7月回加拿大时,移民官要问的问题是,从2005年7月起算,倒数回去五年,是否有住满两年。 (移民官不是从此人获得枫叶卡的日期开始,即从2002年10月开始,往后计算,算到2007年10月,要求此人在此段时间内住满两年的)。

  来源:加成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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