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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国家概况:英国政治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1

    工党政府1997年5月1日上台,分别于2001年6月和2005年5月大选后蝉联执政。内政方面,提出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三条道路”新理念,致力于公共服务改革,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公正。推行权力下放,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选举成立了苏格兰和威尔士地方议会;推动北爱尔兰冲突各方达成和平协议,成立北爱地方议会,组建北爱自治政府;重设大伦敦市政府。主张对议会上院实行改革,取消上院贵族议员世袭制,并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议员;废除在英实行1400年之久的“大法官”制度,计划成立最高法院。提高英格兰银行的独立性,授予其自行决定利率的权利。外交方面,开展全方位外交,希利用自身广泛的国际联系,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枢轴作用”。把与美特殊关系作为外交政策的核心,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等问题上与美密切合作;积极参与欧盟建设,倡导建立欧盟快速反应部队,协调欧美建立紧密伙伴关系;提出适时就英加入欧元问题举行全民公决;重视发展同中、俄、日、印等大国关系;加强与英联邦国家的合作,改善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重视对非洲的发展援助;推动建立自由贸易体系。

    【苏格兰和威尔士地方议会】1999年5月上旬,苏格兰和威尔士选举成立地方议会,分别设129和60个议席。7月1日,两地议会正式运作,与其行政机构行使前属内阁苏格兰和威尔士事务大臣的大部分职能。苏格兰议会在地方政务、司法、卫生、教育、经济发展等方面享有一定的立法权和行政权,并享有部分征税权,可将所得税的基本税率浮动3%。威尔士议会主要在就业、卫生、教育和环境等问题上拥有决策权,但没有调整税率的权力。此举被视为工党政府实施权力下放的标志性成就。2007年5月16日,苏格兰民族党在绿党支持下组建少数派政府,领袖亚历克斯•萨蒙德当选苏地方政府首席部长。

    【北爱尔兰自治政府】1998年4月10日,英爱政府及北爱冲突各方签署和平协议,后选举产生北爱地方议会。1999年11月,北爱议会推举成立由北爱多党分享权力的北爱自治政府。英向北爱移交地方事务管理权,爱尔兰放弃对北爱领土的主权要求。12月,北爱自治政府正式运作,行使除国防、外交和税收之外的立法和行政权。南北爱部长理事会、英爱政府间会议、英爱理事会等机制也正式启动。这是近25年来北爱新教派与天主教派首次共享北爱管理权,也是自1972年英对北爱实行直接统治以来,北爱首次拥有自治政府。但是,北爱各派在缴械等问题上的争执使和平进程屡遭挫折,2002年10月14日,英政府被迫第4次中止北爱政府的运作。2003年11月,北爱地方议会进行选举,强硬派民主统一党和对立的新芬党得势。经过英爱政府的艰难斡旋,2004年12月8日,英首相布莱尔和爱总理埃亨宣布一揽子重启和谈的新建议。同年12月20日,北爱发生历史上最大的银行抢劫案,爱尔兰共和军被指控为主谋,和平进程再度搁浅。2005年2月,英、爱政府确定爱尔兰共和军策划了去年12月北爱银行抢劫案,爱尔兰共和军的政治组织新芬党对此事知情,但均否认曾参与抢劫案。7月28日,爱尔兰共和军发表声明,宣布从即日起放弃武装斗争,不再从事任何非和平活动。承诺将同解除武装国际独立委员会合作,并邀请新教和天主教代表共同监督声明执行情况。29日,英北爱事务大臣海恩宣布,英军开始拆毁在北爱的部分军事设施并制订分阶段撤军计划。8月1日,为呼应爱尔兰共和军放弃武装斗争,英军开始分阶段从北爱撤出,计划两年内将驻军从目前的1万人减至5千人,军事哨所从36所削减至14所。但各方仍不能就恢复北爱自治政府运作达成一致。2006年4月,英首相布莱尔和爱总理埃亨在北爱阿马郡举行会谈,就北爱议会恢复权力运作达成协议并设定时限。2007年3月9日,北爱地方议会举行选举,民主统一党和新芬党得票总数过半。2007年3月26日,民主统一党和新芬党领袖在贝尔法斯特举行历史上首次会晤。2007年5月8日,北爱各方经过艰苦谈判,就权力分配达成妥协,北爱地方联合政府宣告重启。民主统一党党魁伊恩•佩斯利出任首席部长,新芬党副领袖麦吉尼斯出任副首席部长。北爱统一党和社会民主工党亦分获部长席位。

    【宪法】英国宪法与绝大多数国家宪法不同,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它由成文法、习惯法、惯例组成。主要有大宪章(1215年)、人身保护法(1679年)、权利法案(1689年)、议会法(1911、1949年)以及历次修改的选举法、市自治法、郡议会法等。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君主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苏格兰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

    【议会】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君主、上院(贵族院)和下院(平民院)组成。上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终身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获得通过,除92人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2003年2 月,英政府提出七项上院改革案,但均遭议会否决,改革上院的计划暂时搁浅。2003年6月,内阁改组后,撤消大法官事务办公室,成立宪政事务部。2007年5月,宪政事务部并入新成立的司法部。2006年7月首次经过选举产生了上院议长海曼女男爵(Baroness Hayman)。下院议员由普选产生,采取简单多数选举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提议提前大选。本届下院于2005年5月选出。目前在646个议席中,工党占353席、保守党196席、自民党63席、其他小党和无党派人士30席。下院议长麦克尔•马丁(Michael Martin)和三位副议长(通常不投票)占4席。

    【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国王或女王任命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现政府为工党政府,于1997年5月大选获胜执政,2001年6月、2005年5月大选后先后蝉联执政。2007年6月,英内阁改组后主要成员为:

    首相兼首席财政大臣、文官部大臣戈登•布朗(Gordon Brown),

    财政大臣阿利斯泰尔•达林(Alistair Darling)

    外交和联邦事务大臣戴维•米利班德(David Miliband)

    司法大臣兼大法官杰克•斯特劳(Jack Straw)

    内政大臣雅基•史密斯(Jacqui Smith)

    国防大臣兼苏格兰事务大臣德斯•布朗(Des Browne)

    卫生大臣艾伦•约翰逊(Alan Johnson)

    环境、食品及农村事务大臣希拉里•本(Hilary Benn)

    国际发展大臣道格拉斯•亚历山大(Douglas Alexander)

    商业、企业及制度改革事务大臣约翰•赫顿(John Hutton)

    议会下院领袖兼掌玺大臣、妇女事务大臣、工党主席哈里特•哈曼(Harriet Harman)

    就业及养老金事务大臣彼得•海恩(Peter Hain)

    交通大臣鲁思•凯利(Ruth Kelly)

    社区与地方事务大臣黑兹尔•布莱尔斯(Hazel Blears)

    财政部政务次官兼议会总督导杰夫•胡恩(Geoff Hoon)

    儿童、学校和家庭事务大臣埃德•鲍尔斯(Ed Balls)

    内阁办公室大臣兼兰卡斯特公爵郡大臣埃德•米利班德(Ed Miliband)

    文化、媒体和体育大臣詹姆斯•珀内尔(James Purnell)

    北爱事务大臣肖恩•伍德沃德(Shaun Woodward)

    议会上院领袖兼枢密院长阿什顿女男爵(the Baroness Ashton of Upholland)

    财政部首席大臣安迪•伯纳姆(Andy Burnham)

    创新、大学和技能事务大臣约翰•德纳姆(John Denham)

    【行政区划】分为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部分。英格兰划分为43个郡。苏格兰下设32个区,包括3个特别管辖区,威尔士下设22个区。北爱尔兰下设26个区。苏格兰、威尔士议会及其行政机构全面负责地方事务,中央政府仍控制外交、国防、总体经济和货币政策、就业政策以及社会保障等。北爱尔兰议会及地方政府暂时中止运作,北爱事务暂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

    伦敦也称“大伦敦”(Greater London),下设独立的32个城区(London boroughs) 和1个“金融城”(City of London)。各区议会负责各区主要事务,但与大伦敦市长及议会协同处理涉及整个伦敦的事务。

    【司法机构】有三种不同的法律体系:英格兰和威尔士实行普通法系,苏格兰实行民法法系,北爱尔兰实行与英格兰相似的法律制度。司法机构分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两个系统。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院民事庭、上院。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地方法院、刑事法院、上诉法院刑事庭、上院。上院为英最高司法机关,是民、刑案件的最终上诉机关。  

    1986年成立皇家检察院,负责受理所有由英格兰和威尔士警察机关提交的刑事诉讼案。总检察长和副总检察长是英政府的主要法律顾问。现任总检察长苏格兰阿瑟尔女男爵(The Baroness Scotland of Asthal QC)。

    2007年5月,英内政部改组,分为内政部、司法部两个独立部门。内政部专责安全、反恐、移民,打击犯罪、毒品、反社会行为及建立身份证制度等事务;新成立的司法部取代宪政事务部,并接管原内政部监狱、缓刑及审判等事务。

    【政党】政党体制从18世纪起即成为英宪政中的重要内容。现英国主要政党有:

    (1)工党(Labour Party):执政党。1900年成立,原名劳工代表委员会,1906年改用现名。领袖戈登•布朗,2007年6月当选。工党曾于1945-1951年,1964-1970年,1974-1979年执政。1997年大选获胜,并于2001年5月和2005年5月两次蝉联执政。近年来,工党更多倾向关注中产阶级利益,与工会关系一定程度上有所疏远。政治上提出“新工党、新英国”的口号,取消党章中有关公有制的条款。经济上主张减少政府干预,严格控制公共开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增长,建立现代福利制度。外交上主张积极参与国际合作,视与美和欧盟关系为两大外交支柱,支持欧盟一体化建设,主张在经济条件成熟时加入欧元。2001年有党员近40万名,是英第一大党。2003年因英协美参与伊拉克战争导致大量党员退党。截至2004年,党员人数降至约25万名。2004年6月,工党在英地方议会及欧洲议会选举中落败于反对党保守党和自民党。2005年5月,工党再次赢得大选,但在议会中的席位减少,所获选民支持率仅为36%,为历届执政党的最低。同上次大选相比,工党议席数减少45席,议会优势减少近百席。大选结束后,布莱尔承认伊战是造成工党议席数减少的原因之一。在2006年5月英格兰地区举行的地方议会选举中,工党遭遇惨败,仅获29个地方政府市政议会的多数席位。2007年5月,英举行地方选举,在英格兰,工党净减539个地方议席,失去对7个地方议会的控制;在苏格兰,工党以1席败于主张苏格兰独立的苏民族党,并丧失了保持50年的苏第一大党地位;在威尔士,工党失去3席,虽勉强保住第一大党地位,但将被迫与自由民主党联合执政。

    (2)保守党(Conservative Party): 主要反对党。领袖大卫•卡梅伦(David Cameron),2005年12月当选。保守党前身为1679年成立的托利党,1833年改称现名。1979-1997年间曾4次连续执政18年。支持者一般来自企业界和富裕阶层。主张自由市场经济,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减少公共开支,压低通货膨胀,限制工会权利,加强“法律”和“秩序”等。近年来,提出“富有同情心的保守主义”,关注教育、医疗、贫困等社会问题。强调维护英国主权,反对“联邦欧洲”、欧盟制宪及英加入欧元,但强调英应该在欧盟内发挥积极作用。现有党员约30万名。卡梅伦当选保守党新领袖后称,他要重建一个富有同情心的现代保守党。在2006年5月英格兰地区举行的地方议会选举中,保守党夺得68个地方政府市政议会的多数席位,保持地方政府第一大党地位。2007年5月,英举行地方选举,保守党在英格兰新增870个议席,并获对32个地方议会的控制权,为30年来最高。

    (3)自由民主党(The Liberal Democrat Party):1988年3月由原自由党和社会民主党内多数派组成。领袖明•坎贝尔(Ming Campbell),2006年3月当选。主张维持与工党的合作关系,推动工党在地方及下院选举中实行比例代表制。在公共服务、社会公正、环境保护等问题上采取比工党更“进取”的政策。主张削减地方税、改善住房和环境,提高退休金,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更多支持,减少政府的浪费和官僚主义行为。支持欧洲制宪,主张加入欧元。反对英参加伊拉克战争。现有党员7万名。

    英国其他政党还有:苏格兰民族党 (Scottish National Party)、威尔士民族党 (Plaid Cymru)、 绿党(the Green Party)、英国独立党(UK Independence Party)、英国国家党(British National Party)、以及北爱尔兰一些政党如:北爱尔兰统一党(Ulster Unionist Party)、民主统一党 (Democratic Unionist Party) 、社会民主工党 (Social Democratic and Labour Party)、新芬党 (Sinn Fein) 等。

    【重要人物】伊丽莎白二世:国家元首。全称为“托上帝洪恩,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以及其他领土和属地的女王、英联邦元首、基督教的保护者伊丽莎白二世”。1926年4月21日生,为已故英王乔治六世的长女。6岁时开始接受治国教育,研读法律、历史和语言,能讲流利的西班牙语,也会法语和德语。14岁起开始参加电台广播等各种社会活动。二次大战期间,担任一些社会团体的领导职务,战后担任更多的社会职务,经常巡视英国各地。1952年2月6日即位,1953年6月2日加冕。女王丈夫为菲利普亲王,受封为爱丁堡公爵。生有三子一女,长子查尔斯王子受封为威尔士亲王,是英国王储。女王曾于1986年10月访华,并于1999年10月和2005年11月分别邀请江泽民主席和胡锦涛主席对英进行国事访问。

    戈登•布朗:首相。1951年生于苏格兰,毕业于爱丁堡大学,获历史学博士学位。曾在爱丁堡大学和苏格兰大学任教,并在苏格兰电视台任记者。1969年加入工党,1983年当选工党议员,历任工党苏格兰委员会主席、影子内阁财政国务大臣、贸工大臣和财政大臣。1997年5月工党执政后出任财政大臣,并分别于2001年6月和2005年5月工党再次胜选后连任。2007年5月17日,布朗获工党354名下院议员中313人提名,以绝对优势成为工党领袖唯一候选人,并于6月24日被正式选举为工党领袖。2007年6月27日,布朗接替布莱尔成为英国历史上第52位首相。布朗爱好体育,上大学时曾在一场橄榄球比赛中意外受伤致左眼永久失明。布朗还爱好阅读和写作,著有《约翰•史密斯:党的生命和灵魂》、《民族主义和权力下放中的政治和欲望》及《苏格兰:真正的分裂》等书。已婚,夫人莎拉•布朗曾是一家公关公司经理,有二子。布朗曾于2005年2月和10月两次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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