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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2008年移民法修订案》通过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1

    澳大利亚移民部长伊云士(ChrisEvans)12月4日表示,欢迎朝野两党共识、支持“保护澳洲临时外劳法案”在国会内获得通过。《2008年移民法修订案》(“工人保护”部分)经向各行业和工会广泛咨询后,最终引进国会讨论并获通过。修订案加强了包括457临时外劳签证计划的完整程度。伊云士说:457签证是不设人数上限的临时移民计划,它根据劳工市场的需求、方便雇主从海外提名担保技术工人来澳填补职位空缺。签证有效期可长达4年。

  2007-2008年,移民部批准457主申请人的签证共6万多个。绝大多数雇主能够按章办事,但少数雇主则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本年度内,共192名雇主被正式取消担保资格、1353名雇主接正式警告。2006-2007年,此两个数字各是95和313。

  伊云士说:新法案给予经训练的调查官以特别的权力,他们可以随时巡视工场、监督劳资关系、检查雇主是否遵守担保规定等。此相当于《1996年劳资关系法案》规定的工场稽查官的权力。新法案规定:如发现雇主违反《移民法》规定,最高罚款可至3.3万元。

  移民部保留取消该雇主担保资格的权力。另外,新法案赋予税务局长有权向移民部透露雇主和雇员的报税情况,确保457签证外劳享受合理的薪酬。目前,政府正进一步征求“技术移民咨询委员会”意见,以便决定如何制订雇用外劳的雇主守则。该委员会由工商业团体、工会、各州政府派出代表组成。新法案参考了最近公布的狄根(Deegan)调查报告,对457签证的完整程度和雇主职责提出了系列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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