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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十天连撞三次的经历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3

  我小时候养过一只蟋蟀,个头虽小,却顽强好斗,曾经一个下午连胜三场。我的小艾斯考特也颇得此风:十天里连撞三次,过后尽管遍体鳞伤,却照样上高速。而同它相撞的三辆车中,有两辆当场不能再开,被送进了修车房。

  我是还未毕业先工作的。在弗吉尼亚的一家小公司上了半个月的班,我独自开车回田纳西的学校办事。离开弗吉尼亚的莱斯顿时,天气还是暖洋洋的。上了81号州际公路往南开,意外地看见路两边的坡地上盖着薄薄的白雪。

  想到自己没带冬衣,不免有些担心。继续高速行驶了一段路之后,遇到了塞车。这说明前面出交通事故了。我夹在一眼望不到头的车流里,时开时停。在我前面的车又一次停住后,我也跟着踩下刹车。但这一次不管用了:我的车继续向前滑,而且慢慢向左打转。就听轻轻的“咚”一声,我的车头碰到了左侧的水泥护栏。

  尽管我依旧紧紧地踩着刹车,车子却由于反作用力而向右打转,且整整转了180度,不仅跟后面的车对上了面,还听见又一声“咚”:车头碰上了车头。由于我的车在转,也不知道是我撞了后面的车,还是后面的车刹不住,撞上了我。这一来我的车倒是停住了。可跟我相撞的那辆车却绕过我继续往前开,车主还用手往前方指一指。

  我侧头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原来是路边上停着两部警车。我费劲地把车掉回头,重新加入缓慢移动的车流。这时我看见跟我撞车的车主正站在路边和一个警察说话,他的车停在警车后面。待我慢慢驶近,他却钻进车子开走了。留下的警察则对我连做手势。我依照他的手势把车停在警车后面,下了车。警察问我是不是撞车了,我说是的,就跟刚才和你说话的那人。警察便让我等着,然后钻进警车。我看见警车里还坐着人,警察显然是在做笔录。

  警车前面还有汽车停着,可能是先前肇事的车。我当时想,警察肯定是把我当成肇事的一方,所以把我留下,而放走了被撞的一方。我因为没买保险,也不知要赔多少,于是感到很沮丧。我绕着车细看了几圈,结果连撞点都找不到,便安慰自己:对方的车也不会有大碍,要赔也赔不了多少。

  天很快就黑了,也一下子冷了起来。我没穿冬衣,耐不住冷,便钻进自己的车,发动了车取暖。暖和了一会儿,心疼起白白烧掉的汽油,就熄掉发动机,借余热干坐了一会儿。重又感到冷了,就走出车,跑几步,又跳一跳。看看警车里的事还没办完。补充一句,警车的发动机是一直开着的,里面自然十分暖和。此时原先堵塞的公路已经畅通。

  我正搓着手、跺着脚,突然发现有一辆车以超乎寻常的速度朝我站着的地方冲过来。我当时面向公路,被吓得纵身跃起,冲过两车道的高速公路,犹如神助般地到了水泥护栏的那一边。就听身后一阵巨响,转过身看时,那辆冲我开来的车已撞在我的车的尾部,我的车又撞到警车的尾部,警车的行李箱盖被撞掀开来。好险哪,刚才如果我按常规逃离公路,很可能还没转过身就被撞成肉饼。

  撞我车的是一辆红色的小型车,开车的女孩看上去还不满二十岁。此时正手握方向盘嚎啕大哭。两个警察从各自的车里冲出来,来到红车旁。他们立刻熄了红车的发动机,把女孩扶出车,并带她进了另一辆警车。女孩的状况很可怜,我也不好抱怨她插在了我的前面。

  好容易等到先前问我话的警察结束笔录,让我进了他的警车。警察先察看了我的驾驶执照,我的驾照还是田纳西州的。然后又跟我要保险卡。我告之没有,并解释我的车登记注册的田纳西州不强制买保险。警察不相信,通过车载讲机向警局询问。一会儿功夫,讲机里传来答复,证实了我的说法。

  谈话继续进行。我向警察陈述了第一次旋转撞车的经过。等我说完,警察回答说,那次事故是因为公路上结冰的缘故,非人力所能控制,所以没有人应该为此负责,保险公司也不会理赔,他只不过是做个笔录而已。我听了先是松一口气:我不用自己掏腰包赔钱了。旋即又想到既然你已经知道没有谁该负责,为什么让对方事主早早离去,单把我留了这么长时间,以至于我的车被撞坏,人甚至差点被撞死?

  这时候,另一个警察敲开了警车门,跟我这车里的警察嘀咕了几句。我听到的大意是女孩的车不能开了,他现在开车送女孩回家。那个警察开着停在前面的那辆警车走了。我做好陈述第二次事故的准备,可那警察只管埋头写着什么,一会儿写完后先递给我一张纸条,解释说那是女孩的车保险公司的电话,我回去后可以马上打电话索赔。

  警察说完这话,都不用我做陈述,就让我签字。我一听这一回没有白撞,赶紧签字。完了后,警察问我的车还能不能开,我因为已经检查过,便告之还能开。警察又说,天晚了,你要不要找家旅馆住下?我不知道他这是出于例行公事还是为他的老乡或亲戚拉生意,便婉言谢绝。

  我在田纳西办完事,回到弗吉尼亚州的第一件事是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打完电话就把车开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车厂做维修估价。估价的修理费是一千八百多块:我可以选择就在这家修理厂修理,由保险公司全额支付;或者不加修理,让保险公司给我一张一千八百多块钱的支票。我选择了后者。我的车当初买来才两千,这一来几乎等于白送我一辆艾斯考特。为此我似乎应该谢谢那位警察,若不是他把我留下来挨冻,我还捡不到这个便宜。我当然不会去谢他,而应当归功于菩萨保佑。

  一年半以后,我母亲赴美探亲才告诉我,自我离家赴美以后,她觉得山高水远,一点忙也帮不上我,只能在家里供上观音菩萨,求菩萨帮我消灾送财。果然灵验:那一晚菩萨不但助我神奇一跃,保住性命,还借保险公司之手给我送来支票。我是个无神论者,耶稣基督恨不得诅咒我这类无信仰的人早早下地狱。只有观音娘娘会看在我母亲的面上,施法力不惜远渡重洋──到底是菩萨心肠。

  回到莱斯顿后的第二件事就是换了弗吉尼亚州的驾照,并把车注册在弗吉尼亚州。注册的办事员问我有无保险,我回答说没有。她告诉我从迁入弗吉尼亚州算起,我有一个月的期限把保险办好。接下来因忙于工作,没有把买保险一事马上搞定。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几天之后,发生了十天内的第三次撞车,而且是最严重的一次。

  这一次撞车似乎是我自找的。我开车经过一个大公共停车场,到弗吉尼亚后才看到这种让上班族开自己的小汽车来这里停下,换乘公共汽车去地铁站的中枢站。我一时好奇,便打算进去看一看。进停车场的口子有一个红绿灯。我就在转弯的车道上等对面直行的车跑空。不过所谓直行的车道实际上是一条弯道。当绿灯变黄时,对面驶来的车停了下来,交通灯也正好变成红灯。

  我于是松了刹车,踩油门左拐。就在这时,对面弯道上高速驶来一辆车,明显是想抢红灯。由于处于弯道,他可能误以为我的车在他的车道上,便紧急刹车。但由于刹得太急,以致失控,车子打滑,斜着冲到我的车道,撞在我车的右侧,随后滑到我这一侧右边的直行道上。幸亏那条车道上当时没有车,否则要连环撞了。

  一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从车里出来,我也走出车去准备交涉。我当时有点懵,突然意识到我还没买保险,而且以为已经过了三十天的期限,所以一开口就对他说,可不可以不叫警察,由我来赔他的修车费。对方显然动了心,于是我们决定各自把车开进停车场再继续谈。

  我先开了进去,由此失去了最为关键的事故现场。我把车在停车场里停好,此时我对这个停车场已不再有一丝一毫的好奇心了,代之的是十二分的懊丧,不由得狠狠捶了艾斯考特一拳。

  对方事主开着他那辆车磨磨蹭蹭地也进了停车场。他那车的右前轮罩掉下来挂在了轮胎上,还没开到停车位就再也开不动了,只好把车留在进停车场的路边。他走过来对我说他要给他的父母打电话。那时候没有手机,他走到候车亭旁的投币电话机去打电话。这时候妻子提醒我说,我们到弗吉尼亚还不足一个月,我这时才醒过来:我还有一个礼拜的宽限期,当下心气就壮了点。

  对方的电话打了很长时间,我们可以看见他在电话里不停地交谈。他最后终于挂上电话,回来跟我说,他的车是租开的新车,他父母亲认为还是让警察处理比较好。我就说那就叫警察吧。他又去打911。

  不一会工夫,一辆灰色的汽车开进了停车场,车里出来一个穿便服的男子──是个便衣警察。警察先跟对方谈话做笔录,而后打电话叫来一辆拖车把对方的车拖走了。接下来警察又跟我谈话做笔录,完了后给我开了两张传票:一张是撞车事故,另一张是没买保险。

  几天以后,我收到了警察写的事故报告。报告完全采纳了对方的说辞,说我拐弯时被直行的车撞到,还附上一幅撞车示意图:两部车成T字形相撞。报告只字不提对方闯红灯、刹车失控的事。基于这样的报告,我的官司必输无疑。我开始冥思苦想,如何用我的证据去推翻警察的报告。我想起对方的车是坏在右前轮,是轮罩挂在轮胎上以致不能开的。按照警察画的图,对方的车应该坏在前保险杠。这是我能打开的一个缺口。

  当然,我不能光凭记忆,必须掌握证据。我给对方事主打电话,告诉他作为可能的赔偿方,我有权力知道他的车是在哪儿维修的以及所有的维修细节。他在电话里告诉我,他的车在他的一个朋友工作的修车库修理,并告诉了我修车库的地址。

  某天下午,我去了那家修车库,找到了他的朋友。他的朋友承认车是在他这里修的,但拒绝告诉我车是否还在这里。我退出来,绕着修车库转了大半圈,找到了那辆车。果然,右边的轮罩连同上面的一小部分车体钢板被换掉了,换掉部分的颜色与原来的并不完全匹配。

  我回去对他的那位朋友说:请转告你的朋友,他对警察撒了谎。明明是右侧撞了我的车,他却说成是保险杠。说完我就离开了。回家后我有些后悔,觉得不应该对他的朋友说那几句话,使他有时间编造托词。我预计两桩案子会一输一赢:撞车的会输,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要推翻警察的报告,首先我对自己的英语就没有多少信心;而保险的案子会赢,处理前一次撞车的警察已经打电话到田纳西证实过了,法官应该比警察更有智慧吧?

  交通法庭因为案子多,一个一个连着往下审。每个案子没有确定的开审时间。叫到你的名字就开庭,你不应声就作缺席审理。开庭那天,我早早来到法院,妻子也抱着女儿在走廊里等。我转了一圈没见对方事主,便坐到法庭的旁听席里静候。

  那个白人法官很胖,一张脸方方正正,似乎在宣示普天之下唯我方正。他坐在法官席上,庞大的身躯纹丝不动,颇有一副立场坚定,雷撼不动的气魄。快轮到我的案子的时候,那天处理事故的警察也来了,可就是不见对方当事人。终于叫到我的名字了,我应声走进法庭,对方事主仍旧未到。

  这时,一个自称是代表对方保险公司的男子在后排高声说,他的当事人正在路上,要法庭再等一等。警察也请法官延后审讯。这位法官居然同意了。这一等等了一个多小时。第二次叫到我名字时,对方还没到。同样的过程重演一次。再等。一直等到上午的案子全结束,才最后不得不审我的案子。可是,对方事主依然不见踪影。保险公司代表要求改日再审,但这次法官没有同意,当场宣布案子在两造缺一、无法推定事故责任者的情形下结案。

  现实地看,这应该是对我最有利的结局。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要把在警察报告中转弯时被直行的车撞到的调查结果转换成对方闯红灯,谈何容易。而法官两次违例延迟审案,也透露出不甘心缺席结案的意图。我后来猜想,我向对方事主朋友说的一席话,对他没来出庭可能起到某种作用。在得知我握有他修车的证据后,出庭毕竟存有一丝他的说辞被推翻的可能性。对他来说,与其冒被证明闯红灯受罚的风险,哪怕只是一点点风险,倒不如不出庭,维持警察的报告,这样他一点风险都不用担。

  接下来再审我没买保险的案子。我向法官陈述了田纳西州不强制买车保险以及弗吉尼亚州有三十天宽限期的理由,但是法官仍旧判我违法,并据此吊销了我的驾照。我争辩说,弗吉尼亚警察曾打电话到田纳西去证实过我的说法,希望他也能通过某种渠道证实一下。大概是我的建议惹恼了他,法官不屑地迸出一句:“这是美国!”然后不再言语。我一直猜想他的下文是想说什么?是说美国人人都有保险,还是在美国就得买保险,还或者是美国让所有的人都享受到保险?

  尾声

  翌年夏天里一个酷热的傍晚,我开着艾斯考特经环城高速公路下班回家。当驶近我通常的出口时,艾斯考特突然熄了火,停在路中央。车后面随之停了长长一排车。几个人停车下来帮我把车推到路边。很快一个巡警开车过来问我要不要打电话叫拖车。我打量着艾斯考特:两次撞车使车体残破不堪:后保险杠下垂,一个后轮罩全然掀开,车体一侧被撞出一大片凹痕……

  我深知如果艾斯考特进了修车房,即使花一千八百块也不可能让它重新上路,更不要说把车体也整修一遍。我摇摇头,采纳了巡警的另一个建议:把车无偿送给了一家拆车商。艾斯考特将被拆成零碎,把还可以用的零件贱卖。

  于是,那一天傍晚环城高速上停下的一长排车成了向我的艾斯考特告别的一个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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