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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故事:不吃巧克力的海鸟(26)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3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他是不是刚才被我打得很痛?还是觉得我心狠?或者,他其实追了,只是看不见我,以为我已经跑得很远,就不追了?

  那一天,我发现,这个爱情片的经典镜头在很多城市都可以演得很漂亮,催下一桶桶眼泪,但在旧金山却偏偏不行。因为,这里的坡又多又陡,注定不可能把要分手的男人和女人拉进一个镜头;明明只隔了几道坡,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已经走远,就很容易放弃;也是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不在乎,就更没有勇气回头。当心变得脆弱,一道山坡,就是一个天堑。

  那顿午饭吃完,郑滢叹了口气,“关璐,我们其实都在浪费青春。”

  我看看她,“我们?”

  “我应该抓紧时间嫁个好老公,根本不用这么辛苦。你也应该找个比程明浩好的男人。”

  “他挺好啊。”

  “不是说好,是要靠得住,起码不让你累得半夜三更在高速公路上自己扇自己耳光。”

  “他又不知道。”

  “他知道了能怎么样?”

  郑滢毫不留情地盯着我,我避开她的目光。餐厅的落地窗外,草坪尽处,是一大片北加州的蓝天。我心里浮起那天在公路上睡醒过来一刹那间的感受,假如我撞车死了,此刻的天一定还这么蓝,它不会懂得为我默哀。

  经历过“生死一线间”的人,大概是会改变一些想法的。比如我,虽然并不太爱听郑滢的那句话,却不得不承认它有道理:程明浩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过一会儿,郑滢突然笑起来,“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青春,不就是用来浪费的吗?能浪费的时候不浪费,本身就是一种浪费。”

  我跟着她微笑。

  郑滢问,“你相信爱情吗?”

  我犹豫一下,说:“相信。”老实说,我并不知道爱情究竟是什么样子,第一次见到程明浩,也并没有觉得“触电”,只是一看见那个和他俊朗脸型毫不相称的圆鼻头,就情不自禁地希望他对我微笑,希望他对我好,希望他有一天对我说“璐璐,我爱你”,仅此而已。我说我相信爱情,只是因为我知道,无论我选择相信还是不相信,我都在追寻这种比意大利餐馆菜单还让人看不懂的东西。既然已经在追寻,相信,总比不相信要好。

  我觉得我很爱程明浩,他是不是也一样地爱我?马克·吐温这个名字的原意是“水深两浔”,水用“浔”去丈量,爱情又用什么去丈量?

  假如我已经把手里最后一张牌扔了出去,而他还迟疑不决,那是多么令人难堪的事。

  有人说,女人使男人成长。我不知道自己在他的成长中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然而女人老得比男人快,我担心等他长大,我已经变成一块用皱的纸巾,正好可以去废纸篓。我害怕在青春的尽头是一场空。

  那个周末,我和一位男同事去爬山。硅谷很多高科技公司里男人太多而女人太少,这种现象被俗称为“狼多肉少”。我们公司也不例外,而且,我们公司里的“狼”在狼群中不算竞争力最强的,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两眼冒绿光,以至于每个未婚的女孩子,也不管你有没有男朋友,都有几个或明或暗的追求者:总有那么一两个人不经介绍就知道你的名字,聚餐时主动替你拿蛋糕,周末加班会“顺便”来问候一下,叫你别太辛苦之类的。

  我和那个人是在一次开会时认识的,因为两个人都一边看报告一边用左手转圆珠笔,而且,用的都是无名指。他说“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也用左手无名指转圆珠笔呢”,他大概也看见我那个手指上没有戒指,所以,几天后,他约我去爬山。

  那个人不错,但是,老实说,除了都用左手无名指转笔,我们并没有太多共同语言。回家后,我在电话里告诉程明浩,我和郑滢一起去爬山。随后心里非常难过,我不许他对我说谎,我自己却对他说谎了。

  过几天,那个同事又打电话来约我去看电影。我拒绝了。

  我打电话给程明浩,告诉他上星期并不是和郑滢一起去爬山,而是和另一个男人。我以为他会生气,质问我为什么骗他,结果他什么也没说。

  我终于忍不住,问:“假如有一天,我碰到一个比你更好的人,你会放我走吗?”

  他沉默一会,问我:“那个人,他比我好吗?”

  “没有,”我老老实实回答,“可是,如果有一天我真的碰到一个人,对我比你更好,你会怎么办?”

  他许久没有说话,最后轻轻地笑了笑,“要真那样,我会放你走的。”

  我愣在那里不知怎么回答。我满以为他会说“不会”或者“你怎么问得出这样的问题”,却万没想到他那么干脆。他都说“会”了,我还能说什么?

  我十分后悔问他那个问题。不问,起码不至于得到这样的答案。

  郑滢知道这件事,痛心疾首,“你,你,你可傻得真有水平啊。要脚踩两条船是这么个踩法的?要么你继续跟那个人约会,等成功了再跟程明浩摊牌,要么你就此打住,哪有这样一面给人家吃皮蛋一面自己乖乖招供的呢?你当心两边不着。”

  我笑笑,“反正我现在也没有两边。”随后突然害怕起来:程明浩让我来去自由,这一次,我遇见的人没他好,但下一次呢?会不会有一天,我真的遇见一个更好的人,我们之间除了转笔还有别的话题,程明浩就那么大大方方地放我走了?我越想越难受,虽然郑滢说真到那个时候我就不会再稀罕他了,但我总是觉得,无论如何,我好像不可能不稀罕他的。

  不久以后,我陪郑滢干了一件很无聊的事情:跟踪杨远韬的老婆。起因是郑滢在不知哪本杂志上看见说男人发生婚外恋情,一个主要原因是为了寻求自己妻子身上缺少的东西。郑滢对这个说法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她想看看杨太太身上到底缺什么东西。

  我们选了杨远韬出差的一个周末,开我的车,停在他们家马路对面守株待兔。郑滢说:“他老婆基本上每个星期六下午要出去美容,然后或者去健身,或者看看朋友什么的,然后大概六点左右回家,日子真好过。”情妇往往对原配的日程了如指掌,不管情愿与否。

  郑滢今天穿了件上面画着个骷髅、还缀了几块亮晶晶金属片的T恤衫,下配条松松垮垮、麻袋一样的休闲裤和运动鞋,头发盘起来塞进浅灰色的鸭舌帽,像个高中生,以至于我刚看见她都差点认不出来。

  她看看我披在肩上的长发和身上的粉蓝色亚麻布无袖连衣裙,大为赞赏,“关璐,你今天看上去很有味道嘛,”还没等我来得及“哪里哪里”一下,“这样的话,就算她发现,八成也会觉得你是那个狐狸精。”

  “她见过你?”

  “应该没有。”

  “做贼心虚。”

  郑滢的时间表很可靠,下午一点多钟,一辆本田车开出来,车里是一个女人。“应该就是了,”郑滢肯定地说:“他老婆开本田雅阁。”

  我们跟着那辆本田雅阁一路到了一家商场。杨太太今天并没有去美容或者健身,而是去购物。我们跟着她,不,准确地说,是她的背影,穿过人流,转了好几个弯,最后走进一家服装店。

  进去以后,打量一下四周,才发现这居然是一家孕妇装的专卖店。我看了郑滢一眼,她咬咬嘴唇,脸色有点发白。我们不约而同把目光投向那个女人的腰腹部,可是从背后什么也看不出来。

那个女人挑了几件衣服,走进更衣室,久久不出来,那个架势不像试衣服,倒好像要就地把孩子生下来。

  我翻了翻衣服的标价,令人咋舌,顺口说:“想不到怀孕这么花钱。”随后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立刻补上一句,“不过,我知道有些人喜欢买孕妇装当睡衣穿,因为觉得舒服。”

  然而,我说什么都没用,因为郑滢铁青着脸,根本不在听我说话。

  那个女人终于走出来,付了账,拎着店里精致的提袋朝我们的方向走来。我们一起做贼心虚地转过身去。

  那天的经历证实了一点:情妇往往低估了原配的侦查能力。因为那个女人走过我们身边的时候,停了下来,然后轻轻地说:“你好。”一股淡淡的“鸦片”香水味通过空气传递过来。

  我们不得不尴尬地转回去,有一刹那,我真的害怕她把我当成“狐狸精”一个大耳光甩过来。

  我和郑滢几乎同时暗暗倒吸了一口气。杨太太的个子总有差不多一米六八,象牙色的皮肤,弯弯的眉毛画得恰到好处,碧清的一双眼睛,天然有点上翘的唇角给整张脸增添了一些风趣和俏皮。她穿一条蓝底嵌白条纹的松身裙子,看得出价格不菲,身上惟一的首饰是左手无名指上的白金戒指,清清爽爽。站在她的面前,我们在身高上和心理上都不由立即矮了一头。

  这一会,我们看明白了,杨太太的肚子的确微微鼓起,她来买孕妇装并非摆“空城计”。

  那是一个相当漂亮而有气质的女人,和杨远韬简直天生的一对,我想他们以前大概也是金童玉女。看来,男人觉得“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并非一定是由于“里面的世界不精彩”,只是他们想拥有两个世界。

  杨太太并没有被郑滢小太妹似的外表蒙蔽,微笑着问她:“你是郑滢吧?”

  郑滢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然后豁出去似地点点头。

  “我先生跟我提起过你。他说你人很好,也很能干,”她说话的语气低沉而温柔,却让我想起“二月春风似剪刀”,“像你这样聪明漂亮的女孩子,一定有好多人追吧?”

  郑滢没有回答她那个问题,其实她也不用回答,因为无论说“有”或者“没有”好像都不对头。她只是死死地盯着杨太太的肚子。

  杨太太显然注意到了她的眼光,优雅的神情里露出一股难以掩饰的胜利者的骄傲,“我们早就想要个孩子了。”

  郑滢终于抬起头,抿了抿嘴唇,干巴巴地说了一句“恭喜”,我看见她的眼睛里有点亮晶晶的东西在闪。认识这么多年来,头一次见她如此露怯。

  我意识到自己闯进了一个角斗场,两个女人正在一堆孕妇装旁边不动声色地你死我活,而一个胎儿成了最有力的武器。没有流血,却一样残酷无情。

  我装模作样地看看手表,然后拉拉郑滢,“三点钟了,陪我去剪头发吧。”她点点头,勉强对杨太太微笑了一下,“我们先走了。”

  杨太太还是维持着她优雅的笑容,“再见。对了,香奈尔五号其实并不太适合你们小女孩子,喜欢香奈尔的话,可以试试看Coco。”她大概并不知道,用香奈尔五号的,其实是我而不是郑滢。

  回家的路上,我们一句话都没说,因为我知道她在想什么,也知道她现在更愿意一个人发呆。所以我让她发呆,同时心里忍不住想:哼,香奈尔五号怎么了?

  曾经以为青春是最值得骄傲的本钱,但那天,那个老我们不知几代的女人轻轻巧巧的一句话就像砂皮一样把我的自信心打磨掉一层:她说“香奈尔五号其实并不太适合你们小女孩子”,真实涵义恐怕是“你们小女孩子其实并不太适合香奈尔五号”。我看看郑滢,她正靠着车窗瞪着外面马路上的车流。我想,她受的刺激比我要大得多得多。

  过了好久,郑滢终于把汽车遮阳板翻下来,用上面的小镜子照照自己的脸,问我:“你说她漂亮还是我漂亮?”

  我刚想说“都漂亮”,随即觉得这种说法骑墙而混账,想了想,改成“你比她年轻”。

  她叹了口气,“你说,除了年轻,她还少什么呢?”

  是啊,除了“年轻”,我也说不出杨太太究竟少什么。或许,那就是杨远韬要从郑滢的身上寻找的,他也的确找到了。可是,“年轻”这个东西是“皇帝人人做,今年到我家”,每个女人都会年轻也都会老去,所谓“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怎么讲呢?

  时间是每一个女人的滑铁卢。

  我想,假如我是男人,无论拥有杨太太还是拥有郑滢,都会觉得心满意足了。可是,真正的男人偏偏就觉得一个不够,难怪有人说男人和女人来自不同的星球。某个星球上的人,也不知怎么进化来的,天生比较贪心,脸皮也比较厚。

  关于他太太怀孕的事件,杨远韬对郑滢的解释是“意外”,绝非他的本心。他说他很后悔,究竟是真是假,无从考证。

  “其实我也知道他在他老婆那里肯定要定期交货,可是,他怎么就——就不当心一点呢?”郑滢咬着嘴唇,一脸“恨铁不成钢”,“早知道,我先送他一打三十六个大包装的保险套,一个不够,用两个好了啊,真是的。”

  “你们打算怎么办?”

  “他说先等孩子生下来再说。哼,我怀疑他根本就是故意的,因为我说过今年之内要嫁出去,他当真了。”郑滢把一个喝空的可乐罐“啪”的一声捏瘪,“我已经不相信他了。”

  我以为郑滢会跟杨远韬分手,可是,后来我发现他们还是在一起,郑滢还是在吃郑广和开的药。她有一次这样自嘲,“他现在找我比从前还要勤快,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老婆怀孕了需要保胎。早知如此,不如当时咬咬牙先怀个孩子然后逼他离婚,看他怎么办,”随后愣了愣,又苦笑一下,摇摇头,“简直像在说梦话,万一他不离婚或者离不掉,难道我去做单身妈妈?再说,现在这种形势,要是真的怀孕,只怕生完孩子就会被公司裁员,到时候,要多凄惨有多凄惨。”

  我心酸地发现,郑滢被她的“爱情”逼到了一个何等尴尬的境地。这里是美国,誓言不仅珍贵,而且昂贵,连做情妇都格外艰难。

  七月份,我突然接到杜政平的电话,他来旧金山培训,想约我见面,我犹豫半天,还是去了。

  杜政平穿了件斜条纹的T恤,一见面就热情地跟我握手。他没怎么变,想想也是,才一年多,能变到哪里去?

  我们坐在一家Starbucks橘黄色的灯光下看街上的风景。我说:“你们公司不错嘛,舍得送你到旧金山来培训,简直像度假。”

  他笑笑,“我还是第一次来加州呢,”顿了一下,又说:“旧金山很漂亮。”

  我们交流一番近况,终于无话可说了。我喝我的薄荷摩卡,他喝他的卡普基诺。

  他问我:“程明浩好吗?”

  我点点头,“好。”也问他:“你女朋友呢?”

  他喝一口咖啡,“我们分开了。”

  “怎么会?”我随即意识到这个问题好像并不太适合由我来问。

  “她说跟我在一起看不到将来,”杜政平摇摇头,“你们女人真的很稀奇,她说我没有诚心跟她结婚。可是,问题是,她从来没跟我提过她想结婚,我怎么会知道?”

  “女孩子当然不会跟男人说‘我想结婚’。她是觉得你爱她,就应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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