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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故事:冬天是旧金山夏季(6)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3


  临出发,我想起那首歌“如果你去旧金山,别忘了带上些花”,于是跑到一家超市,问他们哪一种花开得最久。店员拿出一盆小小的非洲紫罗兰,毛茸茸、沉甸甸的绿叶子烘托着小小的、深紫色的花朵,毫不张扬,却坚定而温柔地开放。我一眼就喜欢上了这盆花,立刻把它买了下来。这是我给程明浩的礼物。我要送他一盆不张扬却可以开很久的花。

  我把那盆非洲紫罗兰仔细包扎好,放进背包,抱在怀里上了飞机。

  几个小时以后,我又一次看见了旧金山。一样的好天气,一样湛蓝的海湾,映在我眼中异常亲切,亲切得有点不可思议。或许,因为他在那里的某个角落,连着整条海岸线都温暖起来。

  我没有预先给程明浩打电话,因为我想给他一个惊喜。

  最后一天下午,我穿上一双五厘米的高跟鞋,看着地图坐轻轨到了程明浩的学校,照他电子邮件签名栏里的办公室号码找到了他的办公室。

  程明浩不在办公室。那里的另外一个学生说他下午没课,已经回家了。我在那里给他家打了个电话。

  程明浩很惊讶,“你怎么事先不打个招呼?”他的嗓子有点沙哑。

  我说:“我也是临时想到,就来看看你。你怎么了?”

  “有点感冒。你在那儿别动,我马上来。”他干脆地说。

  我被他的那句“你在那儿别动”逗笑了,“好,我不动。”

  我走到程明浩的办公桌前,突然间,目光被椅子背上一件薄薄的米色毛衣勾住,那上面织着元宝针,手工很细。

  我见过这件毛衣。去年来美国之前,在张其馨的箱子里,是她的得意之作。那时候,她打算把它送给田振峰。

  这件毛衣,是张其馨织的,我肯定,因为我曾经仔细地看过针脚。可是,它怎么会在这里出现?我的心被这个问号抽紧,人像被粘在椅子旁边,一步也挪动不了。

  过了好一会,我用比较平静的口气问另外那个学生,“你知道程明浩的女朋友什么时候探亲回来吗?”

  问出那个问题的时候,我真的满心期望他会用诧异的口气回答“程明浩没有女朋友啊”,可是,他的答案偏偏是“八月中旬吧”,口气淡然得毋庸置疑。张其馨的确回国去探亲了,八月中旬回来。

  我觉得自己的心像被从云霄飞车上一路甩下来那样眩晕得痛快淋漓。是真的。可是为什么是真的呢?怎么可能是真的呢?曾经多少次想过“他爱不爱我”,却怎么从没想到他会爱上别人呢?因为我不会爱上别人,就以为他也一样。

  刹那之间,我所有的思维活动都终止了,惟一剩下的念头是“赶快走”。我没有本事站在那件毛衣的旁边心平气和地同他打招呼。

  我像逃命一样离开了那间办公室,漫无目的地往前走。

  过了几个街区,我的心开始发痛。感觉像大冷天被浸到冰水里,最初一段时间全身麻木,过一会,每个细胞都开始发胀发痛,不可收拾。我看看手表,还有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我决定找点事情做把它打发掉,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痛死。

  我心不在焉地继续往前走,一路寻找公车站牌,看有没有哪一班正好可以去金门大桥方向,直到碰上一个比我更加心不在焉的司机,他一听我说出“金门”二字就热情地叫我上车,但二十分钟后,我发现自己站在金门公园外面某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原来,金门大桥并不在金门公园,非但不在,而且离得很远。既然两者根本不搭界,为什么要起一样的名字呢?

  那天下午天气不好,虽然是七月份,却没有太阳,一阵阵的风从海上吹过来,感觉倒像深秋。我瞪着偏僻的街景,觉得这个城市很可恶。

  我只好继续往前走,想找个地方买点吃的。中午只吃了一个薄薄的三明治,肚子很快又饿了;而且,我在伤心的时候,总是特别想吃东西。

  我找到一家便利店,可里面找来找去都是些垃圾食品,惟一还能勾起点食欲的只有冰淇淋。

  于是,我买了一大盒巧克力冰淇淋,向店主要了把勺子,就在那里大口地吃起来。冰淇淋滑进嘴里,冰凉而甜蜜,有点像被辜负了的爱情。

  吃完冰淇淋,我回到凉风飕飕的马路上。不知走过多少个街区,我觉得自己全身都在痛:显然,穿五厘米高跟鞋在一个平均三分钟爬一个坡的城市走路是很愚蠢的选择,我的脚被鞋子挤得发痛,我的头在痛,刚吃下去的冰淇淋也让我的胃隐隐作痛。

  到了一个红灯,我在街沿上坐下来,脱下鞋揉两只发肿的脚,一面打开包想拿点纸巾垫在鞋子里,突然,我看见那盆小小的、精心包扎过的非洲紫罗兰。那些小小的花还是温柔而坚定地开放着,它们看上去一点也不泄气。

  我盯着那盆花看了一会儿,奔到最近的一个电话亭去给程明浩打电话。那个瞬间,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见程明浩一面,就算他对我没有感觉,就算我从此彻底死心,就算这是这辈子我们见的最后一面,我既然飞了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而来,总要见他一面才对得起自己。

  程明浩还在办公室里,“你在哪里?”他听上去很焦急。

  我把我所在的路口相交的两条街名告诉他,“不好意思,本来看你生病,不想再麻烦你。可是现在迷路了……”

  “我马上来,”他正要挂上电话,又补上一句,“这一次,站在那儿千万别动了。”

  我照他说的,站在街角一动也不动,把从前的点点滴滴从记忆的角落里挖出来,脑子里翻过来倒过去一个问题:怎么会是张其馨?她居然还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换成我,就不会这样做。我绝对不会把另一段感情的纪念品去送给一个我爱的男人。

  我爱的男人,我会给他最好的、惟一的感情。

  程明浩开车来了。那是一辆半旧的道奇车,挡风玻璃上还有一条长长的缝。他微笑着跟我打招呼。我把身子站直,朝他招招手。无论如何,我希望在他面前显得精神一点。

  我们聊了几句,我吸口气,问他,“你怎么不跟张其馨一起回国探亲?”一边转过头去朝他微笑。

  他看着我,好一会儿没有说话。我接着朝他微笑。天上都是乌云,我心里也满是乌云,却努力地把阳光铺排在脸上。我希望他知道:你不爱我,其实,我也不爱你,所以,不要紧。我不要他可怜我。

  他淡淡地说:“我假期有课。”

  然后,我们都沉默了。

  我随手翻开挡板下面的小抽屉,里面掉出几包东西,仔细一看,是一种带了芥末味的炒青豆。

  “尝尝看吧,很好吃的。”

  “张其馨很喜欢吃吧?”

  他点点头。

  我摇摇头——她已经抢了我喜欢的男人,我去抢她喜欢的零食,有什么意思?

  过去的一年里,我很多次琢磨程明浩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而短短十五分钟已经回答了我所有的问题,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男人。

  一个普通的男人,会爱上一个女人,然后在车里摆上她喜欢的零食,很简单。

  过去一年里所有的期待和揣测,统统是一场自作多情。多么让人沮丧的结论。

  我以为他送我一道彩虹,而对他而言,那不过是一瓶美丽的海盐。他没有做错什么,要说错,他惟一的错是不爱我。然而,到了爱情的版图上,还有什么对错可言?

程明浩带我去看金门大桥。下车前,他从后座上拿过一样东西递给我,“办公室里也就找到这件衣服,穿上吧,桥上风很大。”

  是那件米色的毛衣。张其馨一针一针织起来,被程明浩的体温暖过,现在,躺在我的手里。

  我不想穿,可是,打开车门,冷风扑面而来,不得不把它穿上。

  金门大桥没有明信片上看起来那么壮观,甚至都不是很长,笼罩在旧金山湾上空的雾让桥墩若隐若现。

  程明浩指给我看海湾对面旧金山围海造城形成的壮丽景观,我兴味索然,这个时候,什么奇迹都没有意义。

  很多车子从大桥中间的车行道飞驰而过,震得桥面和红色的栏杆一阵阵微颤。

  我问程明浩:“这么多车天天开过,会不会哪天把桥震塌掉?”

  程明浩笑着说:“不会。旧金山动不动就地震,它不是还好好的吗?”

  其实,那时候,我想的是,假如此刻大桥突然倒塌,那我就会和他死在一起。

  然而,金门大桥不会倒塌,所以,我不可能是那个和他死在一起的女人。

  从桥上下来,他说:“带你去个地方。”

  我知道他会带我去哪里,但我已经不在乎了。半个小时后,我们站在渔人码头那个卖海盐的摊位前。没有太阳,摊主还撑着那把巨大的阳伞,热情地招呼我们用摊子上的小瓶子自己装各种颜色的海盐——大号一瓶五块钱,中号一瓶三块钱,小号一瓶两块钱。海盐其实是很便宜的。

  我装了一大瓶五颜六色的海盐,正准备掏钱,程明浩已经递过去五块钱,“我说过你要是来了旧金山,愿意要多少都行。忘了吗?”他突然那么真诚、那么柔和地看着我。

  我默默地点点头,一阵心酸:无论他现在为我做什么,对我有多周到,他都不属于我,我不过是借了人家的男朋友来做一个短短的梦。

  回酒店的路上,程明浩随手打开车里的录音机,传来一个再熟悉也没有的声音——张信哲的《爱如潮水》。

  不问你为何流眼泪

  不在乎你心里还有谁

  且让我给你安慰

  不论结局是喜是悲

  ……

  谁说的?

  谁会不在乎自己爱的人心里有别人?真的爱了,谁又能不在乎结局是喜是悲?

  车子往前开,程明浩突然问:“杜政平最近好吗?”

  “他——挺好。”我并不太想提起杜政平。可是,程明浩却好像对他印象不错,“我们上大学时住一层楼,他人缘最好了……”从这一句话我开始走神,反正他列举出杜政平的很多好处,最后转过头来,轻轻地说:“小杜这样的人,不大容易找。”

  我觉得又生气又难过:杜政平这样的人再难找,关我什么事?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觉得他好,连程明浩也觉得他好?

  我闭上嘴,不再说话。

  临下车时,我突然想起包里那盆花,把它拿出来递给程明浩,“这是非洲紫罗兰,可以开很长时间。盆里有张塑料签,上面写着怎么养护。”

  “送给我的?”

  “不,不是送给你,只是,有一首歌里唱‘假如你去旧金山,别忘了带些花’,我就随便买了一盆。不难养的。”

  我急急忙忙地和他说了再见,便转身走了。我的后背微微发热,我知道那是由于他的目光。但我没有回头,不是不想,是不敢,因为我的泪水已经充满了眼眶。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不愿当着男生流泪。

  回程的飞机上,汤姆·汉克斯一头钻进科技文献,我全神贯注地研究自己脸上的一颗青春痘。我可以肯定,这颗痘痘是这几天在旧金山长出来的。也许,对程明浩的感情不过也就是一颗长了一年的青春痘,总有一天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杜政平去机场接我回家。他刚去钓了几条鱼,叫我坐一会儿,他去还钓竿。

  我发了一会儿呆,拿过几张报纸铺在地上打算把鱼清理一下。

  我挑了一条看上去快断气的鱼开始刮鳞,不想它回光返照,用尽力气弹得老高,“啪”地用尾巴甩了我一个耳光。

  实在太可恶了,我捂着脸目瞪口呆。突然间,大滴大滴的眼泪夺眶而出。我大概是很没用,我喜欢的男人不喜欢我,跑到旧金山也找不到金门大桥,现在,连一条奄奄一息的鱼也来欺负我。

  我跟那条鱼不知僵持了多久,等杜政平开门进来,正好看见我跪在鲤鱼旁边劈里啪啦掉眼泪。他几步跑过来,焦急地问“怎么了,怎么了”,一面拉过我的手检查是不是受了伤。

  我茫然地看着他,眼前突然闪过程明浩真诚而柔和的眼神,以及他说的那一句“小杜这样的人,不大好找”,突然觉得很累,程明浩并没有说错,杜政平是个好人;这样一个好人,一直就在我身边;可是,可是,我为什么那么委屈?我为什么还要流泪?

  内心深处喷涌而出的疲惫和凄凉让我再也忍不住,在又一阵眼泪的风暴里,我被杜政平抱到了怀里。他在我耳边一遍一遍地说“不哭”、“不哭”。

  当时的情形颇为荒唐,据郑滢后来的描述是“活见了鬼,杜政平一手举着把明晃晃的菜刀,一手抱着你,简直像是要行凶”。

  那种荒唐的情形持续了大约三秒钟,随着郑滢推门进来“啊”的一声叫起来而终结。

  我们一起吃晚饭,杜政平一直盯着我看,我拼命回避他的眼光,越来越心烦意乱。

  吃完了饭,看了好几集肥皂剧,杜政平还是赖着不走。我终于忍不住,绷着脸把他赶走。

  他灰溜溜地下楼去。过了一会儿,打电话过来,“你没事吧?”

  “不要紧。”我沉默了一下,说:“对不起,刚才对你态度不好。”

  “没关系。”他好像有什么话要说,却又终于没说,只是道了声“晚安”。

  那天晚上,我钻到郑滢床上。她转过头来,懒洋洋地说:“离我远一点,我热。”

  “你嫌我热?”

  “不是我嫌你热,是我怕热着小姐你。刚刚当了一晚上七十五支光的灯泡,还没冷下来。”

  “讨厌。”我推了她一把。

  我们都不说话。

  终于,我问她:“你是不是觉得我今天很奇怪?”

  “我在等你告诉我呢。说吧,程明浩把你怎么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是张其馨,也就是说,他在和张其馨谈恋爱。”

  郑滢半分钟没有说话,终于忍不住哈哈笑起来,“你和张其馨怎么都拿着破烂当宝贝?”

  “他不是破烂。”

  “不管怎么说,既然已经这样,算了算了,就让给她好了。”

  “又不是一只苹果,什么让不让的,”我很不高兴,“我弄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喜欢张其馨。”认识这么些年,张其馨惟一让我心服口服的优点是她有一米六四,高了我整整六厘米。可是,用现在一米六五的标准身高衡量,我们都不合格,有什么好稀奇的?

  郑滢翻了个身,说:“张其馨比你温柔。这一点,对于男人来说非常重要的。”

  “你说我不温柔吗?我哪里不温柔?”我很不服气地摇着她的肩膀。

  来源:

有问必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