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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人在加拿大(3)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4

  每个星期六我不和凌玲在一起. 因为这时候她会和家里人联系. 打电话或者用视频. 这个时候呆在旁边显得很白痴. 我不想当白痴, 于是我就会拉着陆明喝啤酒. 这个时候我老是想起我的第一次喝酒. 那是我读大一的时候. 那个圣诞节的晚上. 整个寝室就剩下了我和大杨两个人. 从生理学角度来说两个男人这么对坐着大眼瞪小眼的不是太正常. 于是我们想做点正常的事. 我们想到了喝酒. 我们买了一只大烤鸭, 还有很多熟菜. 经过精确的计算我们两个人合着喝一瓶啤酒就够了. 但是觉得两个男人才买一瓶啤酒是很没面子的事. 特别是那个杂货店的老板娘很漂亮. 我们为了不在漂亮的老板娘面前丢面子, 就买了两瓶啤酒. 后来, 据老板娘回忆我们那天又去探访了她5次. 每次买两瓶啤酒. 她当时相信我们两个人对她有什么企图. 她很害怕. 后来又听其他的室友说, 我那天在执着地尝试了101次以后总算爬上了自己的上铺. 我举了一只鞋说谁敢上来碰我我就打谁. 他们很害怕, 就坐在旁边看我爬. 大杨也睡上铺. 他没有爬. 他坐着, 坐在门口, 胸口还抱了只大脸盆. 从那以后, 酒越喝越多. 随着酒量的增加, 菜的质量也不断的下降. 最后两年里我们再也没有钱买过那么大的烤鸭. 有时候我一个人喝. 买几瓶啤酒就着几只鸡爪在食堂里吃. 晚上食堂里没有人, 就我一个. 我喜欢坐在一幅画旁边. 那是一幅很大的风景画. 画面很简单. 一条大湖, 湖中央漂着一条小船, 船上坐着一个人. 我看不出这个人在干什么, 也许在钓鱼. 我一边喝酒一边看画, 我总觉得自己是那个坐在小船上随波漂流的人.在茫茫的江面上不断地漂.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也许是喝多了头晕造成的. 毕业后我再有没有看到过这幅画, 但是那种坐船的感觉我还是经常有. 我已经决定到医生那去查查。

  一般星期天我会给凌玲打电话, 但是不去吃饭. 因为这时候她的傻问题比平时都多. 而且专攻我的偏门. 比如有一次, 我正滔滔不绝地讲故事, 她淡淡地笑了笑, 嘴角微微地撇了一撇. 这个动作说明有问题要来了. 我一般很享受这个时刻. 慢慢地喝上一口啤酒, 然后靠着椅子后背, 等着那对小嘴唇吐出傻话来. 然后很博学地给她解释. 特别满足. “你到底只是为了和我上床还是真的喜欢我?” 如同一声耳边雷, 震得我硬生生将那口啤酒呛到了肺里. 差点当场翘掉. 借着喘气的机会, 我整理了一下思路. 我想得很认真, 因为桌子上的那把水果刀亮晃晃的很刺眼. 我的推理是这样的: 首先, 每个人都会被肉欲吸引. 这种吸引一般来自异性的肉体, 不过现在很多人也被同性的吸引. 我走在马路上, 在办公室里, 老是要看一些漂亮女人的屁股和胸部, 虽然很多人我根本就不认识. 这就是肉欲. 有了肉欲的吸引后, 如果除了床上运动以外, 两个人还喜欢一起做很多其它事情. 那就是爱情. 有了爱情了, 如果还愿意承担一份责任, 那就有了婚姻. 随着婚龄的增加, 肉欲会逐渐淡化, 因为已经变成了左手和右手的游戏. 直到老年, 肉欲会彻底退出, 两个人会成为互相灵魂的依托, 一起慢慢地老去. 我对凌玲的肉体非常着迷. 但是我们也经常做其它的事. 比如今天, 我就在讲故事, 凌玲在听故事, 而且我们都穿着衣服. 所以, 我的结论就是, 我是爱凌玲的. 凌玲很高兴. 拿起那把锋利的水果刀给我削了个苹果. 我也很高兴, 就又跟她说了个俗透了的故事. 如果我妈和她落水了. 知道我会救谁吗? 我会一起跳下去的. 因为没有了你们任何一个人, 我都无法再活下去. 凌玲更高兴了, 又给我剥了个桔子. 她笑得很甜. 我抹了抹满头的冷汗后也笑了, 笑得很阴险. 因为我的故事没有讲完. 我妈从小能在黄浦江里游上半个来回. 我跳下去后, 她会救我的。

  读完了免费的ESL后, 反正也没有找到工作, 凌玲就去了College读收费的外语课, 继续练英文. College相当于国内的大专. University相当于大学. 但是很多College也是可以发学士学位的. 在日常美语里, 经常就是用College这个单词把两者统称了. 凌玲去读之前, 我已经在College里读了好一阵子英文了. 我是被公司逼着去的. 事情是这样的. 我拿了一张刻着我以前国内做过项目的光盘去公司面试, 我一边演示, 一边滔滔不绝. 我的外语从来没有这么流利过, 说得面试我的人哑口无言. 第二天我接到了电话, 让我去上班. 我很骄傲我用口才征服了他们. 上班没几天, 开会了. 我又根据这几天的了解发表了一通我的建议. 我的口才又征服了所有的同事. 因为听了我的见解后没有人反对. 散会后, 我的经理找到我. 他说他很对不起我, 他知道从面试开始我就说了很多话. 但他一共才只听懂了5句. 他们当初决定要我是被我以前做的项目吸引了. 所以他劝我去College上英语课, 公司报销. 原来如此. 我很受伤. 为了泄愤我选了很多科目. 从基本口语到商业口语, 从语法到写作, 一个学期一个学期地读了很长的时间. 直到有一天那个教College English的老太太告诉我下个学期我可以上剧本写作课后, 我的报复行为才作罢。

  我读的第一个班是口语4级班, 最高是8级. 老师是个长得非常像阿加西的光头帅哥. 班里有来自世界各国的移民. 有中国人, 韩国人, 日本人, 埃及人, 哥伦比亚人, 苏联人, 还有其它一些名字很难记的国家来的人. 年龄从20多岁到50多岁不等. 这是我最快乐的一个学期. 班级人员的成分比较简单, 就是业余来读外语的新移民. 大家的外语基础都不好, 闹了很多笑话, 但也相处得其乐融融. 以后班级读得越高, 人之间也越冷漠. 因为班级越高, 人员越变越复杂. 很多全日制攻读专业的学生也加入了进来. 这里College里的课没有什么业余班全日班之分的. 一堂课, 不管你读着玩的还是全日制读了要拿学分的, 都在一起上课. 业余和全职的的最大区别是你每学期选课的数目。

  上了外语课后. 我进一步认识到了中国的英语教育害人不浅. 就是在那个四级口语班里, 我闹了个很大的笑话. 从小到大, 我的老师都教育我公鸡这个单词叫*****. 那天上课的内容是大家介绍一下自己家乡的风味菜. 我选的是我最喜欢吃的三黄鸡. 我介绍得很多很全. 说完后, 我想他们肯定听了很馋, 很想吃. 因为我发现那个像阿加西的老师面色潮红. 还有很多同学张开了嘴巴看着我. 后来, 有人悄悄地告诉我, *****在这里的日常口语里主要特指男性生殖器, 就是鸡*巴, 而不是公鸡. 我回想了一下, 我那天讲话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我的家乡有道很好吃的菜是用鸡*巴做的. 做这道菜要选用特别的鸡*巴, 不能太大的, 鸡*巴太大了肉质就老了. 我们把鸡*巴放在水里煮熟后, 捞起来切成小块, 然后沾上好吃的调料吃. 这道菜的名字叫Three Yellow鸡*巴。

  和不同种族,不同年龄的人坐在一个教室里上课是件很有趣的事。我经常和来自北京的小李坐在一起。我们都对一个来自名字很难记住的非洲国家的中年妇女意见很大。据我们统计, 这位中年女同学平均每一堂课问的问题达到20个。这些问题根据小李的理解是小学毕业前就应该问完的. 他认为自己读了10几年书最后又和小学水平的同学坐在了一个课堂里了.他很生气。一次在那女同学问完了一个问题后,我们再也憋不住了。小李悄悄对我说如果今天她再敢问一次这么低级的问题,他就上去抽她。我说她的块头比我们两个都大,我们要智取,你攻前面,我后面抱住她。话音刚落,就听到一声 “Execuse me",然后那位女同学又问了个比前一个更低级的问题。我们两人如中枪击,面无人色地瘫坐在座位上。过了半晌,小李在我旁边呻吟道”这娘们儿实在是太厉害了。“虽然经常问些低级问题,但是这位中年女同学的为人很不错。非常热情。

  那个日本同学不太合群。老是独来独往的。不过很有礼貌。和人说话的时候经常笑容满面,还经常鞠个躬。日本人说英语的口音非常的重。有时候我都分不出他是在讲英文还是日本语。一次我看到他对着小李叽哩呱啦说了一大通。他走后我对小李说你还行啊,没想到你还能听懂日文呢。这次小李没有像通常的那样顺杆往上爬地再把自己夸一通。他没吱声。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冒了一句,”我琢磨着他刚才说的应该是英文吧。“ 日本同学在做Presentation的时候向大家介绍了他的理想。 他想当个推理小说作家。 从外表看他没有40也有30多了. 这个年纪还能保持有一种梦想. 我听了真的是很佩服. 不过后来他又介绍说他现在的职业是老师。在多伦多教日本人英语。我和小李更是佩服地眼冒金星, 又双双瘫坐在了座位上。

  Presentation其实就是到台前给大家讲故事。题材不限,爱讲啥就讲啥。唯一要求是要用英文。当然关于宗教种族性取向之类的问题还是少触及的好. 英文里管这叫”Taboo”, 类似中文的禁忌. 做Presentation非常能看出一些民族性格来。比如韩国人普遍严谨认真。他们的Presentation都准备得非常充分。还要根据内容自己做幻灯片。有的还拿来实物具体演示给大家看。一个叫Sun的韩国同学做的Presentation是关于韩国传统服饰的。他把他和老婆结婚时穿的服装都拿到了教室了。好几大盒子的衣服。非常好看,面料也很讲究。衣服看上去很复杂,估计穿起来要费很大的功夫了。后来我又琢磨,新婚之夜要脱掉这么复杂的衣服也应该是很费劲的吧。Sun后来和我一起上了好几个学期的课。我们经常坐在一起。不过交流不多. 他上课喜欢带个保温杯。里面不是茶,是他老婆给他煮的汤。他就一边上课,一边喝汤。盖子一打开的时候,满教室肉汤的味道,还带有蒜香。最后一个学期, Sun对我说下学期他不在这上课了。他要到200多公里外的Kingston校区去了。因为他已经正式报读了高儿夫球场管理维护这个专业。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还有这么一个专业。不过我很佩服他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而且不怕放弃刚刚熟悉的多伦多生活。相比之下,在中国人眼里,世界上只有三个专业:男的 Computer,女的Accounting,不想搞专业的就读个MBA。

  和韩国人的认真相比,我们中国人就显得懒了点。一般都找篇现成的文章背下来, 然后上台给大家朗诵一遍. 小李从国内带来了一本英文版的中国旅游手册。这本书里的内容就是我们班中国同学做Presentation的主题了。小李深情地朗诵了“我的家在长城边,万里长城长啊长。。。” 还有个同学咽着口水说道“猪头肉是深受中国人民喜欢的食物。。。” 惊昏听众若干。我说的内容不像他们那么俗,我说“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中国的文字也有很悠久的历史。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中国文字的起源和特点。。。” 在坐的同学们听没听懂我不知道。反正我肯定不懂自己在说什么。我这人挺低调的,本来没打算显得这么有文化。做Presentation的次序是老师订的。每堂课1-2个人。到学期末正好全部结束。我被排在了学期末。在此之前我的中国同学已经把这本旅游手册里吃的玩的都给同学们介绍过了, 轮到我的时候就只能从事传播中华文化这么神圣的工作了. 文化使者当起来不容易. 这篇文章我足足花了两天两夜才背了下来. 其实我已经很久没有接触过高于初中语文水平的文化书了。特别是近几年,我一般只专注于生理学方面的书籍。比如像“今夜,我高潮了10次”之类的。

  一个学期很快就过去了. 读这第一个学期的时候我还没有车. 于是就下了班后挤公车去上课. 下课后再踩着雪回家. 到家都很晚了. 但这是我过得最快乐的一个学期. 我和小李还有肖泽也成为了好朋友, 以后也一直一起玩. 以后的学期里, 也没有人像那个中年非洲女同学那样问那么点低级问题了. 相反你问个问题人家恨不得替老师回答你. 后来想想那个女同学挺可爱的. 上课的时候也少了那份轻松, 特别是读写作课的时候, 因为这只是很多有专业的同学众多科目中的一门, 而且是很不受欢迎的一门. 就如我们很多人以前不喜欢上语文课和写作文一样。

  小李的老婆那时还在读书. 读计算机硕士. 其实她在国内的时候已经读过了硕士了. 但是实在没有勇气读博士, 所以又读了一遍硕士. 和国内的情况有点不同, 这里的博士是真的做学问, 非常难读, 据说再聪明的人没有5年时间是读不出来的. 而且读完以后的的就业市场相当小. 基本就是大学和研究机构. 花那么多精力时间读出来了, 找工作的时候也没啥帮助. 所以人们轻易是不走读博这条路的. 这一点也是加拿大移民和在美国的同胞的区别之一. 在美国的同胞当初基本是拿了学生签证去的美国. 上大学的时候就是托福, GRE等等一路考下来. 还没毕业或者毕业不久就乘上飞机, 从中国的校园走向美国的校园. 年轻力壮又心无旁念, 到30多岁的时候博士也读完了. 而很多加拿大移民托儿带口移民到加拿大的时候, 年纪已经不轻了. 他们最需要的是工作, 而不是学位. 所以很多中国的博士到了加拿大后, 会倒回去再到College去读一个找工作容易的证书比如计算机. 有时候哪怕是一张本地的结业证书也比中国的博士学位更容易找到工作。

  我和小李肖泽经常一起喝酒, 一起踢球. 也一起去看脱衣舞. 他们两个脱衣舞厅比我去得多. 有时候还会讨论哪家舞厅的妞跳得更有艺术性. 听了这种讨论, 我的结论就是这两个家伙的脑袋被麻雀啄了一口. 因为他们居然要到脱衣舞厅里去追寻艺术. 有一次我们3个人正看着, 小李的手机突响. 他老婆让他送她到一个朋友家去. 肖泽正好对那个地区熟. 所以小李拉着肖泽开了我的车就走了. 我们因为嫌停车麻烦, 开了一辆车去的. 我于是一个人在那里欣赏人体艺术. 这一看就是3个多小时. 那天的脱衣舞女也不多. 就那么几个在跳. 再漂亮的躯体这么盯着看3个多小时也有点吃不消了. 而且又不让我摸. 我人困体乏, 浑身冒火, 是欲火还是怒火我也分不清. 反正烧得我口渴. 我于是喝了很多的啤酒. 最后我还一咬牙一跺脚多花了几十刀让一个舞女给我来了几个Lap Dance. 晕晕乎乎中, 我终于看到了这两个家伙. 我像井冈山人民看到毛委员一样激动. 拎起一个啤酒瓶子就扑了过去. 那天我几乎就醉了. 脱衣舞厅里喝醉酒是件很无聊的事, 喝酒应该到酒吧里去, 而不是舞厅. 舞厅里的啤酒又不像国内的火锅店那样是免费的。

  后来小李去了大西洋边的Halifax去读硕士. 去上学前他做了件事情. 他带着老婆开车环游了一下加拿大. 看着他那辆破车. 我是佩服得很. 多伦多附近还好点. 加拿大很多地方是几百里内没啥人影的. 万一车子有点问题确实是很危险的事情. 一个多月后他们精神焕发地回到了多伦多, 还拍了很多照片. 后遗症就是以后不能听到肯德鸡麦当劳之类的名字, 一听到就直奔厕所, 洗礼哗啦吐一通. 他说那一个多月他基本就靠这充饥了, 实在是吃伤掉了. 最后一次和小李他们聚在一起是他放假回多伦多的时候. 那天是在肖泽的家里, 小李夫妻, 肖泽还有我. 肖泽一个人租了一个house的一楼. 那天外面的雪下得很大, 将整个城市包裹得像个童话世界. 我们坐在一扇落地大窗前, 一边看雪景一边喝酒聊天. 我们喝了很多酒, 把肖泽那瓶压箱底的红酒也翻出来喝掉了. 喝得高兴了肖泽还要给国内的女朋友打电话, 诉说他有多想她, 还有他在这里有多洁身自好. 自己说了还不过瘾, 还要让我们说. 说肖泽有多好, 有多想她, 有多纯洁…打完电话后, 我和小李同时冲向厕所, 吐得一塌糊涂, 差点把马桶都堵了. 小李吐完后脸色惨白得说:肖泽这家伙实在是太厉害了, 比肯德鸡都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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