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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人在加拿大(2)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4

  凌玲和小修是在一起上ESL课的时候认识的. ESL是加拿大政府为英语不是母语的新移民开办的英语课程. 免费. 说到外语, 我实在不得不说两句. 我们从小到大就被逼着学外语. 记得那时我4级老是过不了, 到了大四的时候, 我急得茶不思饭不香的都快便秘了. 最后我以60.5分的优良成绩通过的时候, 兴奋地抱着室友大杨就是一个热吻. 引来拳头无数. 就这样像驴一样被赶着学了10几年的外语. 结果跑国外一看, 其实和没学也没啥区别. 反正我说的老外听不懂,他们说的我也不懂. 我分析过这个问题. 经过了10几年的教育, 我的外语还那么破的原因有: 1 我是脑瘫. 2. 这种教育方法根本就是错的. 我不是天才, 但脑子肯定没有瘫掉. 这一点见过我的人都可以证明. 因为原因1不成立. 所以就是原因2. 我相信, 如果用正确的方法教一只鹦鹉一门语言, 十几年后我喝酒的时候它也应该能和我聊天了。

  我没有问过小修的年龄. 如果根据她发育程度推断, 她应该10岁. 如果根据她的世俗风尘程度推断, 她应该50岁. 我于是就取了个平均值, 算她30岁. 关于她的容貌, 这么说吧, 如果把她的照片贴在国内天涯, 猫扑等国内网站上, 10分钟后让她去看看评论. 然后她还有勇气生存下去话. 那以后谁跟我提芙蓉姐姐我跟谁急. 就这样她还一茬茬地换男朋友. 其实应该说是男长工. 还免费的. 虽然说我升任为奸夫之前的职称也是长工. 但相比小修手下那些长工我是幸福多了. 首先, 凌玲的胸部发育程度和她的年龄非常相称. 着实让我享了不少眼福. 其次, 凌玲总是笑嘻嘻的, 说起话来也慢条斯理叮铃铛啷好听得很. 哪里像小修那样, 对着男长工, 我就没看到她笑过. 说话还特冲. 每次看到她假惺惺地对凌玲说, 这些男人真讨厌, 甩也甩不掉. 我胃里就翻江倒海. 不过被她弄得也挺心虚. 有一次憋不住了, 怯生生地问凌玲, 我应该是你的独家姘头吧? 凌玲二话不说, 撩起白晃晃的大腿将我踢飞于床下。

  就因为小修这种现象的存在. 每次当李明这种家伙在祖国肆意攻击蹂躏我等海外侨男的时候, 我也无话可说.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这吃饭还容易点, 你没米饭吃还能吃个馒头啥的. 实在不行拿个地瓜也能充饥一下. 这结婚生子的, 你要没个女的还真没其它选择. 我把加拿大的妇女同志分为几类: 1. 华人移民妇女. 2. 华人留学妇女. 3. 所有其它种族妇女. 第一类妇女同志基本已婚. 剩下几个小修之类的漏网之鱼. 所以这一类的选择面很窄了. 要么就像我这样舍身当个姘头. 不过这样做也只不过是暂时摆脱了自耕自种的小农经济罢了. 离夫唱妇随举案齐眉的小康社会还是相差甚远啊. 第二类华人留学妇女. 虽说都是从伟大祖国来的. 但是年龄相差太大. 而且背景, 爱好等等各方面的区别实在太大. 选择起来困难很大. 第三类妇女更是如此. 结婚生子毕竟不是搞一夜情啊. 你只要哼哧哼哧埋头苦干就行了. 也不需要啥交流. 成家立业的话, 语言, 文化, 宗教, 人生观等等个个都是拦路虎. 除了这些. 光吃饭就是个大问题. 比如你要和个印度天仙MM结婚了. 猪肉牛肉狗肉啥的你这辈子是别指望再吃了. 充其量给你吃两口鸡肉鱼肉, 每日伙食基本以素菜为主. 除此之外, 你还必须每天摄入大量咖喱. 不熟悉的国内同胞一听肯定说咖喱好吃啊. 国内还挺贵的呢. 这到也是, 我回国探亲的时候看到有些啥”咖喱工厂”之类的饭店, 看上去还挺高档的. 但是, 那叫吃着玩呢. 如果天天按照印度人的量吃, 5年之后还能活着也算是奇迹了. 有些移民买了印巴人住过的房子, 搬进去后发现满屋子咖喱味道, 日熏夜熏的人都要疯掉了. 跟行家们一咨询, 答案就是任你怎样办, 这味道是肯定去不掉了. 因为已经渗入到木头里去了. 您说说, 这连木头都给熏成这样了. 咱一个从小不习惯吃咖喱的中国人的血肉之躯哪里挡得住啊. 因为第三类的婚姻难度很大. 成功的话都很轰动。

  有些聪明些的男同胞于是转战到了中国战场. 效果还挺好. 再长得怎么歪瓜裂枣的也都能娶个香喷喷的美人回来. 不过这些革命同志中很多人后来都升职为运输大队长了. 婚姻寿命可以根据女方得到加国身份所花的时间推断. 这更惨. 习惯了天天晚上抱着个热乎乎的美人睡觉, 突然之间人去被空. 脆弱点的人基本是当场就祥林嫂了。

  我和陆明一起在Apartment合租了个2室一厅. Apartment就是公寓房, 这是和国内的房型最类似的一种. 除了House和Apartment外, 还有一种房型叫Condo, 其实也是公寓房, 但是高级点. 带有游泳池健身房等各种设施. 加拿大的房型一般就是这3大类了。

  陆明是我出国前读雅丝复习班的时候认识的。后来又碰巧乘同一班飞机移民到了多伦多. 陆明到了多伦多后没有马上找工作, 他又到滑铁卢大学去读了个电脑硕士. 毕业后在一家小公司搞编程。

  陆明和我除了身高都长得不尽人意这点相似外, 基本没啥共同爱好. 他喜欢Camping, 就是野营. 多伦多地处加拿大安大略省. 被北美5大湖之一的安大略湖包围着. 所以到处都是沙滩湖泊. 夏天的时候美丽异常. 多伦多附近也有很多的原始森林. 它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原始森林覆盖面积超过50%的大都市. 这些条件使多伦多变成了个野营露宿的好地方. 但是我实在是无法体会到露营有什么乐趣. 而且花费也不少. 一顶帐篷最便宜也要好几十加刀. 还得租营地. 多伦多虽然森林多, 但也不是随便找个地方然后往那一躺就行的. 那是要被熊吃掉的. 所以要租有人管理的营地露营. 有床不睡, 非去睡那湿乎乎的野地. 弄不好就让蚊子叮得跟个蛤蟆似的. 还有喂熊的危险. 我这么能YY也想不出这个野营的乐趣出来。

  陆明还喜欢Hiking. 对这项运动我都找不出个合适的中文名字. 因为在国内时根本没有接触过. 我管这种运动叫”密林狂奔”. 就是找个老林子, 然后就一头扎进去狂走一通. 这运动好像还在加拿大挺流行. 很多地方都专门在林子里开辟出道路来供人行走的. 这种路叫”Trail”。

  滑雪也是陆明的一大爱好. 今年更是早早的买好了季票. 可惜今年多伦多出现了少见的暖冬. 光下雨不下雪. 把他气得欲哭无泪. 天天在家抱着滑雪板看了又看. 状若痴狂. 我打小就怕摔. 所以也不喜欢滑雪。

  我没有问过陆明的情史. 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过. 但我知道2年前他想有过. 那次他回国探亲. 出发时他非常高兴. 因为他要去见一个女孩子. 他不是回去相亲的. 他真的是回去恋爱的. 那时候他很兴奋. 天天在MSN上拉着我不肯放. 一会儿问今天晚上要请那女孩子吃饭了, 我该干啥啊? 第二天又说昨天吃饭的时候我没有表白. 那女孩子也好像没有啥特别的表示, 我该怎么办啊? 过几天又会问我该不该去主动牵一下那个女孩子的手啊?...我也没有啥太多的恋爱经验. 于是我就把能想起的小说情节和我以前YY时构思过的情节都告诉了他。

  两个30岁的男人还在一起傻乎乎地讨论怎样约女孩子吃饭, 怎样拉那女孩子的手. 纯情得跟两个SB似的. 估计现在的初中生看到我们这样都看不起我们. 现在人们就算要问, 也一般问今晚我怎么让那女人上床。

  有时候, 纯情只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我们小时候是和女同桌划着38线长大的. 从小的教育使我们没法像现在的新新人类那样敢想敢做. 等我们成人了, 我们来到了空旷的加拿大. 又失去了一次在国内繁荣娼盛的大好形势下接受再教育的机会. 于是, 我们只能继续像SB一样的纯情着。

  那次探亲快结束的时候, 陆明告诉我那个女孩子想和他保持一种兄妹一样的关系. 我对于在21世纪还能听到这么傻的说法感到非常震惊。

  回到多伦多后. 陆明看上去没有多少悲伤. 但是, 他野营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而且更频繁地一个人开几百公里路去老林子里狂走. 也开始到赌场里去玩了. 有一次他晚上没有回家. 打手机也没打通. 害得我差点就拨了911. 第二天一早, 他满眼血丝的回来了. 他说他昨晚开车去蒙特利尔逛了一圈. 然后倒下睡了. 多伦多到蒙特利尔的来回路程将近1000公里。

  前一段他又要回去探亲了. 我跟他说让他父母什么的给安排个相亲吧. 不管怎么说先娶个老婆. 至于以后是不是当运输大队长就再说吧. 他回答我说, “我现在不喜欢女人”. 一听这话吓得我差点翻到地上去. 我紧护胸部, 颤巍巍问道, “你现在该不会喜欢男人了吧?” “去你妈的. 我现在什么人都不喜欢. 我就喜欢吃”. 回国后, 陆明实现了他的诺言. 着实胡吃海喝了一翻. 两个礼拜后, 胃部终告不支, 轰然倒下. 然后喝了一个礼拜的清米汤, 吞噬了两大瓶黄连素后面无人色地回到了多伦多

  有了凌玲后, 我的生活和以前不同了。

  我不喜欢Camping也不喜欢狂奔. 闲来无事的时候我喜欢到gym去练锻炼. 只有当我看到镜子里那身结实的肌肉的时候, 我才能真正感受到自己很男人. 而不是YY。

  一开始来的时候我也喜欢日夜泡在各大中文移民论坛上, 和一些跟我一样寂寞无聊的移民朋友们探讨些比如中国好还是加拿大好, 日本车好还是美国车好之类的问题. 练就了一身砖雨之中, 气闲若定的横练功夫。

  在漫长的冬天, 我还会下载很多电视剧来看. 我一般喜欢看喜剧片. 因为我想笑笑。

  每年的11月是我最喜欢的. 因为NBA开赛了. 每天晚上, 喝着啤酒看球赛, , 看完之后再到各大论坛上看球评, 看吵架. 有时还和陆明吵. 因为他是姚黑我是姚密. 我认为他是逆反心理看不得人家好, 他说我是狗屁不懂纯粹盲从. 一个晚上很快就过去了。

  有了凌玲后, 我不再像以前那样一星期去5次gym了. 很多时候我都等不急下班. 有时候我们会到外面吃饭. 有时候凌玲会在她那里做完了饭等我下班去吃. 小修因为有很多男长工要应付. 所以不在家的时间比较多. 这样她们的那个二楼就只有我和凌玲两个人了. 她在家的时候一般喜欢穿件宽松的休闲服或者衬衫, 柔顺的长发随意地披着, 再配上一条紧身的牛仔裤. 凌玲的腿长得很美. 特别是小腿. 我一般看女人是从小腿看起的. 然后往上看臀部. 这两个部位长的好的女人基本不会差. 每次看到凌玲的这样打扮, 我就像中了阴阳九合散的毒一样, 全身发热, 七孔就要流血. 我总是拉着凌玲先到卧室去给我解毒. 然后再吃饭。

  每次吃饭我都会喝点啤酒. 除了说些天南海北的事外. 我也会和凌玲说些一般我不告诉别人的小秘密. 比如我初中的时候就很喜欢看<<红楼梦>>, 因为贾宝玉那种让众小妞围绕的感觉让我很YY. 还有比如我高中的时候非常喜欢<<红与黑>>里的于连. 因为他那种卑微和尊严, 野心之间的抗争我也一直都有。

  凌玲总是瞪着大眼睛听着我说. 她的眼睛真的很大, 也很清澈. 和我以前想像的少妇的眼睛不一样. 我还喜欢她那些傻傻的问题. 我很享受这些傻问题. 每次都忍不住想亲吻蹦出这些傻话的那对鲜红润滑的嘴唇。

  凌玲不是傻大姐那个类型的. 她其实很有主见. 但是她的个性不强烈. 就算她有不同意见, 她也是两只大眼睛静静地看着你. 轻声慢气叮铃铛啷地跟你说. 看着她的眼睛, 听着那好听的声音. 就算她告诉我我刚才吃的那只鸡腿是从鸭子身上来的. 我也愿意相信一只鸭子的身上真的能长出只鸡腿来。

  我喜欢看”The lord of the ring”, “The last samurai”这样的电影. 尽管凌玲不喜欢这样类型的影片. 但她也总是陪我去看. 加拿大的电影院是没有坐位号的. 随便挑空位子做. 那次看”The lord of the rings”的时候, 我们去得晚了点. 只剩下前两排的位置了. 结果只能仰着脖子歪着头看了. 看完后两个人是互相搀扶着踉踉跄跄才算走出了电影院. 凌玲根本看不懂故事情节. 因为事后她问了我很多的傻问题. 但是她还是瞪着大眼睛坐在那看了3个多小时. 我问她你看不懂还看得眼都不眨一下啊? 她说不看的话她怕我觉得扫兴。

  我也经常陪凌玲看电视. 奥斯卡, 艾美奖, 格莱美什么都不拉下. 一般颁奖晚会如果8点正式开始的话, 6点开始就开始直播了. 播放明星们走上红地毯的时刻和现场采访他们的镜头. 这个时候凌玲总是早早地给我准备几个下酒的小菜. 让我坐在她旁边一边喝啤酒一边陪她看. 她一个一个的给我讲那些明星的故事. 我也经常陪她看看Fashion等频道. 还有movie频道里她喜欢看的电影. 让我想像不到的是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竟然最喜欢看的是Horror片. 实在是人不可貌像. 当然我们也有都喜欢的电视频道Food Network。

  我和凌玲都喜欢到沙滩去玩. 我最喜欢看凌玲穿那身白色的bikini. 那是我在我们通奸一周年的时候送给她的. 我到现在也没有想通为什么这三块小布头能卖上几百加刀. 早知道我就到沃儿玛扯上二尺白布自己做一个了. 不过这身bikini和凌玲那雪白的肌肤真是太相配了. 那天晚上看了凌玲试穿后, 我冲动地就像吃了一整瓶的伟哥. 第二天脚软得连油门都快踩不动了. 我们最喜欢去的是Wasaga beach. 这是世界上最长的淡水湖沙滩. 这个沙滩的特点就是离岸几百米地方的水位也淹不了人. 我们喜欢躺在沙滩上晒太阳浴. 凌玲很怕晒黑, 所以动不动就要涂防晒霜. 这个任务我就义不容辞地承包了下来. 我工作得很认真, 很仔细. 凌玲全身上下不管啥犄角旮旯的地方我都能涂到. 饿了我们就去买份炸薯条, 或者热狗汉堡, 两个人分着吃. 我们还买了条充气小船. 凌玲躺在上面, 我拉着小船慢慢地在湖里走. 走到水深的地方了, 我就头靠着凌玲的胸, 浮在水面上,让波浪将我们一点点的送回岸边。

  我和凌玲出去玩的时候有时候不走直接的高速公路而情愿绕到去走走一些乡间道路。多伦多农田的特色就是一望无际。 田野里间或竖着一两间农户的木屋或者仓库。隔一段距离就能见一群牛马悠闲地在田野里漫步。我没有考证过外国的月亮是不是真的比中国的圆。但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外国的牛粪肯定不比中国的香。乡间公路上很少有车,天空碧蓝。打开车窗,驰骋在田野间。天地间仿佛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高兴得像只傻鸟
  
  在多伦多附近有个叫 St.Jacobs的小镇。有很多的德裔居民。德国人的猪肘子是名菜。小镇上有家饭店就是以肘子出名的。在华人的论坛上一传十十传百。都驾车来回两百多公里去啃猪肘子了。据说现在德裔老板开口打招呼改为“哟,您来啦。。。”小镇最大的特色其实是人,因为那是“阿米绪”人居住的地方。“阿米绪”人笃信再洗礼教。他们的特色就是保持旧时的生活方式。他们只穿黑色的长袍衣服。不用电。也不开车,他们驾马车。于是就能经常看到公路上一辆汽车跟在一架马车后面慢慢的开着。汽车和马车和谐地共存。凌玲说像这样两个人驾着辆马车慢慢地走着,看上去很浪漫。以后我们也这样就好了。女人就喜欢说傻话。如果要有马车, 那肯定要养马. 养马这事一般是男人做的, 我是个男人. 所以我会天天被迫在臭烘烘的马厩里呆上一段时间. 一个被马粪熏得臭烘烘的人还能感觉到浪漫, 那很奇怪. 我猜想婚姻也大概如此, 婚前的浪漫, 会一天天地被柴米油盐熏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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