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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新移民租房须知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5

  问:我是刚到的新移民,在市中心租了一栋公寓,房东要我预先付半个月的押租金,请问什么是押租金?我是否一定要付?多少才合理?

  答:押租金是用来支付或赔偿因房客不正常使用房屋或设备所造成房东的损失。根据卑诗省的住宅租务法规定,押租金不得超过第一个月租金的一半,日后加租时,亦不得要求增加押租金。房客须于租赁开始日的十日内付清押租金,否则房东可给房客一个月终止租赁通知,合约期满房客迁出未造成任何问题,房东必须于十五日内将押租金外加利息退还给房客。房东只能在房客书面签署同意的情况下,扣留全部或部分的押租金。

  问:我租的公寓有些损坏,请房东来修,但房东认为是我应该负责修,请问哪些对象是房东应修,而哪些是房客应负责的?房东在我搬进来前口头同意更换窗帘,但我已搬进来快半年了,房东还未做任何更换,请问我可以做些什么?

  答:一般租约并无硬性规定,可分为口头约定以及书面说明。前者若发现有纠纷,则较难处理,因为口说无凭。一般而言,房屋于出租前,房东与房客双方最好会同检查一下,如地毯哪里有污渍,墙壁是否有洞,房东答应要做什么改善的地方,都要作成记録并双方签名,附于协议书(或租约)后,以避免租期终了时有所争议。至于房屋受损之处理必须先鉴定受损情况是由谁引起的,决定责任谁属。

  (一)若租客不小心或故意破坏,租客须完全负责;

  (二)意外引起或是自然损坏(如:日子久所造成的损坏),业主须负责修理;

  (三)一般耗损耗如电灯泡、卫生纸等,须由租客负责。

  那么问题发生了,如何知道是谁的责任呢?可在请修理工人来修理时,询问其意见来做准则。若有纠纷,则可申请仲裁或法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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