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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部改革方案概要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07

移民及多元文化事务部的学生签证计划使海外留学生能够赴澳大利亚学习全日制注册课程。一些改革方案于2001年7月1日引进。旨在加快申请程度,并同时确保:  


°更明确申请签证所要满足的要求,  

°保持签证签发决定的一致性;及  

°通过客观的风险测量来决定签证需求,以确保学生签证计划的完善性,  

从而可以确保真正赴澳留学生的数量不断增加之同时,仍能维持澳大利亚学生签证计划的整体质量。  

本文提供学生签证计划的总体说明。如欲索取更多信息,可参考下列小册子:临时签证:移民及多元文化事务部(DIMA)的海外留学生。  

此小册子可于DIMA办事处和澳大利亚驻外使领馆购买,每份10澳元,或在DIMA网站www.immi.gov.au.上免费下载。  

计划改革  

2001年7月1日制订的方案取代了自2001年6月30日起即取消的公报/非公报国家系统和中国留学生特殊签证方案。  

学生签证改革是澳大利亚政府对澳大利亚教育出口工业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之一。已与澳大利亚国际教育代表进行了广泛的咨询。  

资格  

在申请学生签证之前,学生必须先获得澳大利亚全日制注册课程的取录通知书。  

‘注册课程’是指有联邦注册机关授权涉外资格的学校提供的海外留学生课程。  

新的学生签证  

2001年7月1日方案的最主要变更就是引进了七种签证类别。学生必须根据拟学习课程的种类来申请相关签证类别:  

°独立英语强化课程ELICOS组别  

°学校组别  

°职业教育和培训组别  

°高等教育组别  

°硕士和博士组别  

°配套大学预科课程/配套英语强化课程组别  

°澳大利亚资助AID课程组别  

评审要素  

2001年7月1日学生签证计划的另一重要变更是引进了评审等级。在获发学生签证之前,学生必须先提供能够满足其评审要素的证据。  

这包括他们要有恰当的经济来源、(如有能力支付去澳大利亚的机票、生活费和学费)、有负担家庭成员生活的能力、精通英语、及其将遵循签证规定等。  

根据学生国籍和拟学习课程组别,共分为五个评审等级(AL)。  

例如,马来西亚和瑞典的所有课程组别均为AL 1;巴西、文莱、塞浦路斯、和埃的所有课程组别均为AL 2;阿根廷、以色列、和俄罗斯联邦的所有课程组别均为AL 3级;中国、印度、和巴基斯坦的所有课程组别均为AL 4。  

AL 1代表最低的评审等级而AL 5则最高。目前,没有国家或课程组别为AL 5评审等级。  

大多数国家的不同课程组别属混合评审等级。例如,英国所有课程组别均为AL 2,但学校课程组别除外,属AL 3。  

评审等级3、4和5的申请人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外递交其首次学生签证申请。  

所有留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品行和健康的体格,并购买海外留学生健康保险(OSHC),包括其随行的家庭成员。(从挪威和瑞典来的留学生如果有其国家的合格国家健康保险,或不需要OSHC。)  

配套课程  

所有申请类别和评审等级的学生都可以学习“配套”课程以便他们能够将预备课程和主要课程结合起来。例如,他们可以在主要课程开始之前修读一个短期英语强化课程或大学预科课程。  

工作许可  

留学生的工作许可没有任何改变,但留学生家属的工作许可则有所改变(如下)。  

首次申请学生签证的留学生及其家属不会自动获得澳大利亚工作许可。只可在抵达澳大利亚并已开始上课后才能申请工作许可。  

于2000年11月1日或以后获发的有工作许可的学生签证在上课期间每周只可工作20小时内;学校假期时可全天工作。  

学生许可只是学生收入的补给而不是主要资金来源。被发现的工作超过限定时间的学生将受到取消签证的处分。  

家属工作许可  

从2001年7月1日开始,海外留学生的家属每周只允许工作20小时,博士生的家属和澳大利亚资助硕士生的家属除外,这些留学生开学后他们的家属即可开始无限时工作。  

不得延签  

评审等级为3、4或5的留学生如欲在澳大利亚学习10个月或以下的课程,必须在其学生签证过期前离澳。  

在澳大利亚期间,他们不可以申请延签,学生签证的工作许可、难民签证或毕业生技术(临时)签证除外。  

由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或其本国政府赞助的留学生也必须在学生签证到期前离开澳洲。只有其赞助政府出具同意书,他们才可以在澳大利亚延长其学习。  

教育机构的改变  

签证上有“不可转学”字样的留学生如无移民局特许,在首12个月内不可以转语言学校或正规课程学校。  

申请转学时他们将被要求提供有关特殊情况的证明用以判定是否允许其作录取的变更。  

留学生抵达澳大利亚后,如欲改变其报读的主要课程,而原课程与新课程是属于不同课程组别的,必须就其新报读的主要课程申请新的签证。因为其新课程并不含盖在现有签证内。  

住址的变更  

留学生必须在抵达澳大利亚的7天内通知其学校他们现住址,凡搬迁后也须在7天内通知学校。留学生在转学后也须通知新学校有关录取的任何变更。  

家庭成员  

18岁或以上的随行家属在澳洲期间只可学习三个月以内的课程。如果他们想修读超过3个月的课程,则必须申请自己的学生签证。  

随行超过三个月的学龄儿童则必须上学,学费自付。  

未婚夫妻不属于家庭成员,因此不能作为家属随同留学生一起来澳大利亚。  

留学生网上审批  

从1999年7月起,澳大利亚的海外留学生可以在网上提交工作许可的申请。  

从2001年8月起,DIMA计划扩展其服务范围,以使澳大利亚境外的留学生可以在网上提交学生签证的申请,而无需通过移民局办公室或澳大利亚驻外使领馆。  

(注:在澳洲开学后留学生仍须申请工作许可。)  

开始时先试办挪威、瑞典和美国的高校学生,因为他们均属于低风险留学生。如试验成功,将括展致其他国家。  

校内审批  

DIMA于2001年3月引进了一个流动学生电子签证审批组。此流动设施允许移民官员在大学校内直接接收和审批学生签证的申请。大多数的签证都是当场完成的。  

已经有8000多份工作许可申请在34所校园里进行审批。  

统计  

在2000-2001年间,已签发的海外留学生签证达146,577个。比1999-2000年的119,103个增加了23%。  

主要留学生来源国为中国(8886 - 46%增长)、美国(7426 - 16%增长)、马来西亚(6236 - 6%增长)、印度尼西亚(6070 - 12%增长)和香港(5740 - 26%增长)。  

大学本科学生组的增长尤为显注,从26,233增加到38,555,增长率达47%。

  来源:

有问必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