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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加内地法制宣传日活动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5

新华网广州12月2日电(记者 赖雨晨)为迎接12月4日第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到来,深圳市2日组织“12·4”法制大观园活动,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香港律政司、香港大律师工会、香港律师会代表首次参加内地法制宣传日活动。

 

代表们向内地民众宣传推广《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法律、介绍CEPA协议和香港律师可为内地居民提供的服务,并与民众及内地从事法制宣传教育的人员进行交流。

 

 “香港律政司、香港大律师工会、香港律师会首次赴深圳参加法律推广活动,这对促进深港两地的法律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何铭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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