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妇预约分娩费可酌情退还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5
医管局大会通过,已预约的内地孕妇若于分娩前取得单程证、出现流產、终止怀孕等情况,便可退回二万元预约分娩费用,有关退款安排可追溯至今年二月,医管局估计最快可于下月底推行。
回应社会有声音争取改善内地孕妇收费措施,医管局大会昨日通过新安排,同意在两种特殊情况下,就已缴付的三万九千元產科整笔收费,给予二万元退款。两类情况包括孕妇于缴款后和分娩前期间,身份由非合资格人士转为合资格人士,或是已预约后出现流产、终止怀孕或死產。医管局表示,退款安排可追溯至今年二月落实新收费政策时,有关措施刊宪后最快可于下月底推行。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