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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望远镜市场分析介绍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6

  一,德国经济贸易形势

  (一) 德国经济开始回升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简称德国)是国际领先的工业国家.经济实力位居欧洲首位,在国际上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为第三大经济强国和美国之后第二大贸易国.德国拥有8200万人口,是欧洲最大的市场之一.德国占有整个欧盟的国内生产总值约25%的比重.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简称德国)是国际领先的工业国家.经济实力位居欧洲首位,在国际上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为第三大经济强国和美国之后第二大贸易国.德国拥有8200万人口,是欧洲最大的市场之一.德国占有整个欧盟的国内生产总值约25%的比重.

  德国是欧洲重要的交通枢纽,并在已有的欧洲市场和新兴的中东欧市场中发挥着纽带作用.该国以其在技术研发领域所取得的突出成就而闻名.它提供着欧盟三分之一的研发经费.另外,它在申请发明专利方面也居先地位,企业,优秀大学和研究所之间的密切合作为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及提高生产力打开了方便之门.德国拥有先进的通信系统及良好的基础设施.其"双轨教育体制"将企业的实际培训与学校里的理论学习统一起来,为劳动市场提供了受过良好培训的劳动力.另外德国大学在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深造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国的大学在研究领域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并提供各方面的培训项目.

  德国在全球的钢铁生产,煤炭开采,化学产品制造,机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电子技术和电子产品生产以及造船领域都属于最大的生产制造国.企业中有大约90%是中小企业,其中的大部分专门生产具有创新性和高质量的产品,在国际竞争市场上赢得了一席之地.由数量惊人的德中型企业作为所谓的"幕后胜利者"领导着国际各行各业的市场,德中小企业所发挥的另外一个重要作用在于与大型著名企业,如巴斯(BASF),拜耳,戴姆勒-克莱斯勒,西门子和蒂森-克虏伯成功合作,成为他们伙伴和配件供应商.

  德国经济一度陷于停滞.2000年经济增长率为2.9%,2001年降到0.8%,2002年又进一步下降到0.2%,而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出现负增长.到2004年其停滞不前的经济状态略有所好转,但是离真正的复苏还相差甚远.但毕竟德经济实力雄厚,虽然GDP增长出现滑坡,失业率在今年2月攀升至二战以来的新高,达到12.6%,但其通货膨胀率和外汇储备都较稳定.德国智库DIW表示2005年德国经济增长率将自去年的1.6%放缓至0.9%左右.同时预计2006年德国经济增长率为1.5%,届时出口将加速,而民间消费会逐渐回升.

  德今年前三个月经济增长率为1.0%,扣除季节性等因素的影响,今年第一季度德国经济出人意料地比上个季度增长了1%,为2001年第一季度以来的最高水平.由此DIW预计2005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经济增长率均为0.9%.DIW称,对外贸易将继续支撑经济,但国内需求极度疲弱依旧阻碍经济发展.消费者支出在德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中占到约60%.对外出口仍然是今年第一季度德国经济强劲增长的最主要拉动力量.与上个季度相比,今年第一季度德对外出口增长了约5%.但与此同时,除企业设备投资有所增加外,但德国内需求整体上仍然十分疲软.

  德经济增长严重依赖对外出口,国内生产总值中大约三分之一为出口产品,约每三个工作岗位中就有一个依赖于出口.所以德国的外经关系在德国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预计今年对外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推动力量将会有所减弱.

  今年10月默克尔正式成为德国历史上的首位女性总理.德目前急切需要一场改革来提升萎缩的经济.新上任的总理默克尔如果今后在联合政府中做出过多的妥协,将会使德国的改革被进一步推迟或停滞.另外,默克尔可能会在处理与英美两国关系方面有所变化,逐渐改善与这两个国家的关系.这一切或多或少的将影响德经济发展.

  (二) 德国对外贸易受世界经济形势左右

  近年来,德国出口持续快速增长,贸易顺差不断扩大,净出口成为拉动德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但最近一段时期,受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国际贸易上升势头减弱,国际市场石油价格持续走高以及欧元走软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德国出口增长势头有所放缓,同时进口增长持续扬升,外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减弱.从未来的发展趋势看,影响德国贸易走势的一些因素短期内难以出现根本性转变,外贸强劲增长的动力和空间略显不足.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动力依然匮乏,总体仍将维持缓慢增长格局,因此外需增长的放缓将直接影响总体经济增长水平,德国经济增长乏力的局面仍将维持一段时间.  近年来,德国出口持续快速增长,贸易顺差不断扩大,净出口成为拉动德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但最近一段时期,受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国际贸易上升势头减弱,国际市场石油价格持续走高以及欧元走软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德国出口增长势头有所放缓,同时进口增长持续扬升,外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减弱.从未来的发展趋势看,影响德国贸易走势的一些因素短期内难以出现根本性转变,外贸强劲增长的动力和空间略显不足.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动力依然匮乏,总体仍将维持缓慢增长格局,因此外需增长的放缓将直接影响总体经济增长水平,德国经济增长乏力的局面仍将维持一段时间.

  2004年德国对外出口呈现高速增长,全年德出口额和进口额分别达到9093亿美元和7157亿美元.统计表明,欧洲内部贸易仍然是德国对外贸易的主体,去年德国与欧洲其他国家的出口和进口额分别占其贸易总额的74.4%和72%.

  1,出口

  得益于世界贸易的发展,尤其是美国及亚洲经济的快速发展,2004年德国出口呈现高速增长.德国对于欧盟成员,尤其是欧盟新成员的出口增幅最大.德国出口高速增长的原因除了世界经济增长以外,年初欧元的回落以及2003年初以来出口价格大幅下滑都是促进德国出口增长的原因.

  同样出口是支撑德国精密仪器及光学工业的支柱,其出口额占该行业总额的一半以上.德国对美国精密仪器及光学产品出口呈上升趋势,但鉴于欧元对美元汇率的居高不下,对美国产品出口存有危险.东欧的波兰及捷克以及亚洲国家也是德国精密仪器及光学产品的主要进口国.但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汇率问题以及德国政府对于企业海外参展资助的削减,预计2005年出口增幅将下降为4%.

  2005年,鉴于美国及亚洲经济增长的减速,德国出口增长将有所放缓.但欧洲经济的复苏将抵消上述两个地区经济增长减速带来的部分影响.德国工业联合会预计,2005年德国出口增幅为6%.2005年对德国出口最大的威胁来自于欧元对美元的继续升值,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对世界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

  2,进口

  2004全年,德国进口同比去年增长18.4%,进口额达到7157亿美元,全年贸易顺差达1959亿美元.

  2004年德国从中国进口额达355亿美元,出口额为259亿美元,贸易额居德国各亚洲贸易伙伴之首.此外,法国继续保持德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的地位,双边贸易额高达1561亿美元.去年,德国在美洲和非洲最大的贸易伙伴分别是美国和南非,双边贸易额分别为1185亿美元和115亿美元.2004年全年出口增长达21.2%,增幅高于全球贸易增长.

  据德联邦统计局日前发布的统计数据,今年1至9月德国对外贸易总额12814亿美元,同比增长7.5%.其中,德进口额5627亿美元,增加8%;出口额7187亿美元,增长7.1%;外贸顺差1560亿美元,增加3.9%.前9个月,德从欧盟成员国进口3636亿美元,增长6.7%;从欧盟外第三国进口1991亿美元,增加10.4%.对欧盟成员国出口4556亿美元,增长6.7%;对欧盟外第三国出口2630亿美元,增加7.6%.经常项目顺差859亿美元,增长7.6%.

  (三) 中德双边贸易数额快速增长

  中德双边市场容量大,经贸互补性强.德国是中国的第六大贸易伙伴(2004年),中国则是德国的第十大贸易伙伴(2004年),同时也是德国在亚洲最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依赖程度较深.默克尔上台后,可能推行亲美远华政策,但也会意识到一个快速增长的中国经济对德国的重要意义.而且由于中德两国在美国,英国等市场上贸易产品竞争程度很小,不会面临市场挤出效应.近几年来中国与德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不断加强,2000年双边贸易数额约为347亿美元,至2004年猛增到651亿美元,增长近一倍,日前中国已成为德国在亚洲最大的贸易伙伴.   中德双边市场容量大,经贸互补性强.德国是中国的第六大贸易伙伴(2004年),中国则是德国的第十大贸易伙伴(2004年),同时也是德国在亚洲最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依赖程度较深.默克尔上台后,可能推行亲美远华政策,但也会意识到一个快速增长的中国经济对德国的重要意义.而且由于中德两国在美国,英国等市场上贸易产品竞争程度很小,不会面临市场挤出效应.近几年来中国与德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不断加强,2000年双边贸易数额约为347亿美元,至2004年猛增到651亿美元,增长近一倍,日前中国已成为德国在亚洲最大的贸易伙伴.

  2005年1-7月,中德双边贸易额为402亿美元,同比增长10.7%,其中德国进口260亿美元,同比增长26.7%,出口142亿美元,同比下降10.1%.

  对外投资与双边贸易的发展是互动关系,双边贸易的发展促进德国对外投资,德对外投资也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增长.九十年代,德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重点是美国.目前,这一情况已有了根本转变.德国工业联合会(BDI)2004年9月进行的企业调查显示,未来德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集中方向是亚洲,尤其是中国和东欧国家.中期内,即未来5-10年间,德国企业对外投资中心是中国.

  德国对华投资潜力巨大.目前,德国对中国大陆的投资额与两国重要贸易伙伴关系完全不符,对中国大陆地区的投资总额只占德国对外投资额的1.2%,仅相当于日本或美国对中国大陆投资额的五分之一,甚至远远落后于韩国和中国台湾对中国大陆的投资.德意志银行2004年9月对DAX股市排名前30位的德国大型企业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到2010年的未来六年间,德国大型企业对中国大陆地区投资额将超过124亿美元.罗兰贝格公司和德国亚琛大学8月出版的调查报告显示,90%的德国机械设备制造企业计划未来5年内向国外转移部分生产基地,目的地主要集中于中国和东欧.德国安永(Ernst & Young)会计师事务所今年9月发布的德国200家汽车配件生产商未来投资意向调查显示,未来10至15年间,75%的德国汽车配件商计划在中国投资建厂.

  德国望远镜市场基本情况

  (一) 关税简介  (一) 关税简介

  德国是欧盟成员国,执行《欧洲经济联盟通用税则》.由于德国对某些产品,有自己单独的税率规定, 如煤炭和钢铁,所以德国海关综合两种税则制定了《德国实用海关税率》.从1988年1月1日起,德国税则全部改用统一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HS).

  欧盟成员国之间商品流通不征关税和附加税,对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的工业品免税,对来自欧盟外的第三国商品,如果对方不享受最惠国待遇,则按欧盟《共同税则》征收关税.德国关税主要是进口税.只有特殊情况下才征"财政关税".对出口和过境的商品免征关税.德国的关税税率分自主税率和协定税率两种.自主税率由德国自行制定,协定税率依照德国或欧盟同第三国签订的协议确定.协定税率也适用于其他享受最惠国待遇的国家.德国的关税税率同其它欧盟国家一样,采取从价税,也有一些商品采用复合关税,税率比较低.对发展中国家实行优惠关税,对进口农产品和一些食品进口征收差额税.

  1,德国关税政策简介

  早在1967年,欧共体就已实行内部互免关税.作为欧共体的重要成员国,德国的海关立法已基本与欧共体有关法规并轨.1992年,欧共体通过统一海关法规.德国于同年修改了本国海关法,使之与欧共体法规相一致.自1993年1月以来,欧共体各国海关已实行统一报关制度.这不仅大大减轻了各国海关的工作量,而且改善了企业的司法保障.欧洲共同体于1971年7月正式开始对发展中国家实行关税普遍优惠制.1981年,欧共体决定将对发展中国家的关税普惠制延长10年.1990年底,欧共体为支持南美洲国家的反毒品斗争,决定对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和秘鲁四国实行为期四年特别优惠制,1992年,这一特别优惠制又被扩大到其它南美洲发展中国家.1989年,欧共体和69个非洲,加勒比海及太平洋地区国家在多哥签署了第四个洛美协定.协定于1990年3月生效,有效期为10年.根据条约的主要条款,非,加,太国家97%的产品不受配额限制,不必交纳关税,可单方面自由输入欧共体国家,即输出国不必向欧共体国家提供对等的优惠.为支持东欧,独联体国家的经济改革,稳定该地区的局势,欧共体于1992年对阿尔巴尼亚,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及其它独联体国家的有关产品实行在税普惠制.波兰,匈牙利,捷克,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分别与欧共体签订了《欧洲条约》,因而受到了比普惠制更加优惠的关税待遇.欧共体虽然对第三世界采取了一定的关税与贸易优惠政策,但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贸易壁垒,更没有触动历史遗留下来的旧的不合理的贸易结构以及欧共体与发展中国家商品交换中价格不合理的局面.关税普惠制并未从根本上改变第三世界国家的贸易条件.欧共体一方面试图以普惠制来改善与第三世界的关系;另一方面,当第三世界的出口影响到欧共体国家的利益时,它又常常以各种借口,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实行种种惩罚.随着欧洲联盟产行统一大市场,内部边界取消,欧洲联盟加强了对外部边境的管理,并强化共同的贸易政策,以维护大市场的"经济安全"为名,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其主要内容是:   早在1967年,欧共体就已实行内部互免关税.作为欧共体的重要成员国,德国的海关立法已基本与欧共体有关法规并轨.1992年,欧共体通过统一海关法规.德国于同年修改了本国海关法,使之与欧共体法规相一致.自1993年1月以来,欧共体各国海关已实行统一报关制度.这不仅大大减轻了各国海关的工作量,而且改善了企业的司法保障.欧洲共同体于1971年7月正式开始对发展中国家实行关税普遍优惠制.1981年,欧共体决定将对发展中国家的关税普惠制延长10年.1990年底,欧共体为支持南美洲国家的反毒品斗争,决定对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哥伦比亚和秘鲁四国实行为期四年特别优惠制,1992年,这一特别优惠制又被扩大到其它南美洲发展中国家.1989年,欧共体和69个非洲,加勒比海及太平洋地区国家在多哥签署了第四个洛美协定.协定于1990年3月生效,有效期为10年.根据条约的主要条款,非,加,太国家97%的产品不受配额限制,不必交纳关税,可单方面自由输入欧共体国家,即输出国不必向欧共体国家提供对等的优惠.为支持东欧,独联体国家的经济改革,稳定该地区的局势,欧共体于1992年对阿尔巴尼亚,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及其它独联体国家的有关产品实行在税普惠制.波兰,匈牙利,捷克,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分别与欧共体签订了《欧洲条约》,因而受到了比普惠制更加优惠的关税待遇.欧共体虽然对第三世界采取了一定的关税与贸易优惠政策,但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贸易壁垒,更没有触动历史遗留下来的旧的不合理的贸易结构以及欧共体与发展中国家商品交换中价格不合理的局面.关税普惠制并未从根本上改变第三世界国家的贸易条件.欧共体一方面试图以普惠制来改善与第三世界的关系;另一方面,当第三世界的出口影响到欧共体国家的利益时,它又常常以各种借口,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实行种种惩罚.随着欧洲联盟产行统一大市场,内部边界取消,欧洲联盟加强了对外部边境的管理,并强化共同的贸易政策,以维护大市场的"经济安全"为名,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其主要内容是:

  (1)制定新的共同海关法.即按照统一的规则对外行使海关检查权,这将意味着对第三国产品进入大市场要求更为严格.

  (2)强化共同贸易政策.欧洲联盟总的要求是用共同的贸易限制以取代各成员国自行的贸易限制.1994年2月欧洲联盟正式宣布取消12国各自共6417项贸易限制,代之以实行欧洲联盟的统一配额.如对中国,各成员国取消了4000多种国别配额,但于1994年2月宣布对出口的七大类商品(鞋类,手套,陶瓷器,玻璃器皿,玩具,收音机及部分丝麻制品)实行统一配额,配额数量低于1992年出口实绩.这一措施,实际上是实行更苛刻的配额限制,德国进口商反应极大.

  (3)推行新的贸易主义.近年来,在多边贸易谈判的背景下,欧洲联盟理事会正式通过有关法规,其反倾销,反出口补贴,贸易保障及贸易政策等新规定大大缩短了欧洲联盟实行反倾销从立案,调查到实施的时间,以便迅速地对第三国产品采取制裁措施.实际上,这是推行新的,排他性的贸易保护主义.

  2,对外经济条例,关税及其标准

  对外经济法是德国对外经济关系的根基.德国对外经济的一般性原则是建立在自由的贸易和支付过程的基础之上的.对外贸易和商业事务中的大多数规则与规定都在对外经济条例的规定之中.   对外经济法是德国对外经济关系的根基.德国对外经济的一般性原则是建立在自由的贸易和支付过程的基础之上的.对外贸易和商业事务中的大多数规则与规定都在对外经济条例的规定之中.

  (1)进出口规定

  进口清单作为对外经济法的一部分,详细列举了各种进口限制.德国对工业产品的进口规定进一步放宽,不再需要任何进口许可和申报.需要进口许可的产品(如纺织品和钢材),要遵照配额规定.归特殊市场管理的产品,(如农产品和后续产品)需要进口许可.联邦农业及食品委员会(BLE)负责签发农产品的进出口许可证.列在进口清单上并需要进口许可的商品必须申报商品产地证书或者商品产地说明.商品产地证书必须由各国的专门部门签发.商品产地说明由出口商以及供货商开出.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价值不超过1000欧元的商品,不需要商品产地证书.欧洲共同的产品清单以及德国的出口清单都详细列举了需要出口许可的产品名称.   进口清单作为对外经济法的一部分,详细列举了各种进口限制.德国对工业产品的进口规定进一步放宽,不再需要任何进口许可和申报.需要进口许可的产品(如纺织品和钢材),要遵照配额规定.归特殊市场管理的产品,(如农产品和后续产品)需要进口许可.联邦农业及食品委员会(BLE)负责签发农产品的进出口许可证.列在进口清单上并需要进口许可的商品必须申报商品产地证书或者商品产地说明.商品产地证书必须由各国的专门部门签发.商品产地说明由出口商以及供货商开出.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价值不超过1000欧元的商品,不需要商品产地证书.欧洲共同的产品清单以及德国的出口清单都详细列举了需要出口许可的产品名称.

  (2)关税及税收规定:

  欧盟各成员国的关税法是相互适应的.关税法典对所有成员国均具有约束力.1993年1月1日起,欧盟内部实行商品自由交易,无需办理任何海关手续.但是非欧盟国家的商品仍需办理海关手续,缴纳关税.进口关税按照关税税率来交纳.根据欧共体统一关税税率(TARIC)的规定,关税由商品价值决定.农产品实行特殊关税.其它以产品的净重以及进口时的价格为准.

  一般说来,进口到德国的商品都需要征收增值税.德国对于大多数工业产品要征收16%的增值税,农产品增值税率为7%.对贸易样品,广告材料和临时进口的产品如展览会和博览会所需的展品不征收增值税.征收消费税的商品有矿物油,酒精,含酒精饮品,烟草产品及烘焙的咖啡.

  (3)德国的安全标准

  德国的安全标准体系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因此检测和验证程序需要一些时间.在欧盟内部各个成员国的安全要求及相关的标准按照准则是相互适应的.但是在过渡阶段要注意该国的具体要求.在欧盟范围内统一的标准是由非国家组织公布的.他们必须保持自己的独立性.欧洲标准委员会,欧洲电子技术标准委员会和欧洲通讯标准机构都是得到承认的组织,它们负责制定欧盟内部的有关标准.欧盟范围的"CE"标识是针对几乎所有的机器,低电压产品和许多其它产品而制定的.它表明该产品符合欧盟准则下的所有安全要求.另外,在德国还有性能和质量标记.这些都是自愿的,但是可以提高产品的销售率.重要标志有机械产品方面的"已经安全检测"(GS)和电子产品方面的"德国电子技术协会".德国标准研究所发布产品的技术标准.检测和发证程序的一个重要机构是电子技术,电子和信息技术协会(VDE)."VDE"标志由VDE检测和验证研究所颁发. 德国的安全标准体系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因此检测和验证程序需要一些时间.在欧盟内部各个成员国的安全要求及相关的标准按照准则是相互适应的.但是在过渡阶段要注意该国的具体要求.在欧盟范围内统一的标准是由非国家组织公布的.他们必须保持自己的独立性.欧洲标准委员会,欧洲电子技术标准委员会和欧洲通讯标准机构都是得到承认的组织,它们负责制定欧盟内部的有关标准.欧盟范围的"CE"标识是针对几乎所有的机器,低电压产品和许多其它产品而制定的.它表明该产品符合欧盟准则下的所有安全要求.另外,在德国还有性能和质量标记.这些都是自愿的,但是可以提高产品的销售率.重要标志有机械产品方面的"已经安全检测"(GS)和电子产品方面的"德国电子技术协会".德国标准研究所发布产品的技术标准.检测和发证程序的一个重要机构是电子技术,电子和信息技术协会(VDE)."VDE"标志由VDE检测和验证研究所颁发.

  3,望远镜关税

  德国税则全部使用统一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HS).根据HS分类,望远镜产品包含90051000双筒望远镜;90058040光学望远镜,包括单筒望远镜;90058060除双筒望远镜和光学望远镜以外的单筒望远镜及天文仪器,但不包括射电天文仪器;90059040双筒望远镜,单筒望远镜,光学望远镜及天文仪器的零件,附件;90059080双筒望远镜,单筒望远镜,其他光学望远镜及其他天文仪器的零件,附件,包括座架等,其具体分类及相关关税见下表所示.

  德国望远镜及其相关产品的关税税率一览表

  税号

  货品名称

  进口关税

  增值税

  9005

  90051000

  900580

  90058040

  90058060

  900590

  90059030

  90059060

  90059090

  双筒望远镜,单筒望远镜,其他光学望远镜及其座架;其他天文仪器及其座架,但不包括射电天文仪器:

  双筒望远镜

  其它仪器

  天文望远镜

  其它

  零件,部件(包括座架)

  双筒望远镜用

  光学望远镜用

  其它

  4.2%

  4.2%

  4.2%

  4.2%

  4.2%

  4.2%

  16%

  16%

  16%

  16%

  16%

  16%

  来源:

有问必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