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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投资移民--12检验步骤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7

  投资人在面谈后得到临时绿卡,若投资人在美国境外,需在120天内入境美国; 投资人在入境美国满90天前,律师递交申请表,以为投资人撤销绿卡条件; 投资持续5年,投资人可选择继续投资,或终止投资。

  由申请人完成的事项: 签署各种投资合同文件(在最后一页签名)包括:

  投资合同及有限委托书,期票,律师信托保管合同填写法律文件,即:聘请律师合同,保密性申请人问答表(需全部填写)填写官方表格,并签名-526(申请签证表格),G-28(律师代理表格),W-8(身份证明表格)。

  首期投资款存入银行提供个人资料履历、事业资料、营业执照、 护照复印件。

  财产证明: 银行存款额,不动产检定报告书。 企业规模检定书,或赠品户口名薄。 显示申请签证的全体家庭成员。

  由律师负责完成的事项: 检视申请材料。若有不正确的资料,则要求更正。或要求补充其他资料; 向移民局递交申请书(通常需30-60天得到批准); 递交第3文件包(PACKET-3),或I-485表,申请得到批准后,申请人需进行身体检查,并采取指纹; 律师由美国至投资人本国与投资人会面,并陪同投资人出席美国使馆的面谈; 投资人在面谈后得到临时绿卡,若投资人在美国境外,需在120天内入境美国; 投资人在入境美国满90天前,律师递交申请表,以为投资人撤销绿卡条件; 投资持续5年,投资人可选择继续投资,或终止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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