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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移民英语语言能力的新规定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8


5. 对于申请人不能参加 IELTS 或者 OET 的考试和申请签证前的 12 个月之内已参加 TOFEL 考试和获得与 IELTS 考试相等的分数。这个条例只是适合于那些没有 IELTS 或者 OET 考试中心的国家。

    总的来说,对于海外学生要申请永久居民最好在一年内参加 IELTS 考试并获得所要求的英语水平成绩。 IELTS 成绩少于 2 年只适用于申请人在澳洲全日制工作。然而,一个来自于说英语的国家 ( 例如英国 ) 的中国人仍然需要辩证他们的第一语言是英语而不是中文才能得到 IELTS 考试的免除。

    我们建议所有不是地道说英语的海外学生在他们递交申请永久居民签证给 ASPC 之前,需要参加 IELTS 考试来证明他们拥有所需要的英语水平等级。

    尽管有 IELTS 考试的免除政策,在移民条例之下,如果移民官员对此申请人的英语水平有异议或者对英语成绩有异议的话,他们可以公开要求申请人提供 IELTS 成绩。换句话说,如果需要的话,移民官员可以为难让申请人重新参加 IELTS 的考试。

    幸运的是,从 2006 年 5 月一号开始,在 90 天之内不能重新参加 IELTS 考试的规定将会取消,无论他们前一次考试的时间 , 参加者可以参加下一次的考试。值得注意的是新的规定从 2006 年 5 月一号开始 . 在此日期之前考试 IELTS 参加者必须遵守此 90 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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