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加成首页 >> 移民服务首页 >> 移民加拿大 >> 加拿大实用信息 >> 在加拿大生活一定要有的经验

在加拿大生活一定要有的经验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8

  近日看到一篇报导,一女士因被老板解雇,感觉不公,留在原工作场所理论,老板招来警察,将她送往精神病院。从媒体跟进的报导看,警方解释是当他们到达现场时,发现该女士用头撞地,有自伤的可能,遂将她送精神病院。对于警方这个说法,该女士反驳:我都是60岁的人了,我怎么能弯下腰去撞地?

  目前,已有数名律师愿意免费帮该女士打官司,至于谁对谁错,一切只能等法律来判断。

  脱离这个事件,笔者觉得,有几个问题,确实应该引起新移民的重视。

  因为职业关系,笔者经常会收到一些读者的电话,譬如有位陈先生,在被老板开除时,送了句“你会不得好死”的话给老板,老板报警,他因此惹来麻烦。再如上面所说的,该女士被公司开除后,留在工作场所理论,确实是做了件愚蠢的事情,因为就算老板开除你有不公之处,你可以找政府以及其他社会服务部门投诉,而不是与老板理论。

  网上有人认为,该老板叫警察不对,持这种认识的人是不懂加拿大法律,缺乏加拿大经验的。原因是在那种环境下,老板完全有理由叫警察,因为工作场所对于老板来说是私人地方,假若你被开除了,老板不同意留在那里,你就必须离开,你不离开,就是违法。至于警察来到后的处理是否得当,那是另一回事。

  前一段时间,笔者接到一家职业介绍所的投诉,据说该职介所东主与其雇用的员工发生争执,该员工在家属支持下,推倒办公室的桌椅大吵大闹,该东主最后只好报警,警方要求该女孩及家属离开,这名女孩不服气,上论坛上贴,内容涉及人身攻击,结果,再次被警方警告,并要求她自行删去相 关帖子。在网上,看到不少网友替那个女孩抱不平,其实,这些抱不平的人是意气用事,是怂恿那位女孩继续违法。

  加拿大的法律规定,任何人,即使你有千个合理的理由,也无权在属于雇主的私人地方破坏他人财物,更没有理由上网对雇主进行人身攻击。你有委屈,你要说理,必须按照加拿大的法律,到该说理的地方,按照程序申请投诉,这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

  来源:

有问必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