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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籍加拿大公民申请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9

最近有申请入籍加国公民的人士,因遗失护照而被公民部要求呈交医生诊症证明,作为评审其居留期的资料。加雄移民总裁陆炳雄提醒有意申请入籍加国的人士注意,有消息指公民部最近对出入境资料审查十分严谨,除要提供出入境记录作为证明资料外,并将诊疗记录视为其中一项佐证文件,提议市民应妥为保存护照及与出入境记录相关的文件或资料,作为日后需要提交的佐证。

加雄移民总裁陆炳雄表示,过往亦曾有申请入籍者以遗失护照的理由,以为公民部在没有出入境资料的情况下,便可隐瞒居留期不足的实况,但这做法不但有被识破的危险,而且是违法的行为。正确的做法是据实申请及以理据向法官求情。他最近接获的个案中,有申请者因遗失护照,在申请入籍时未能提供完整出入境资料,而被公民部要求呈交医生诊症资料。申请者向加雄移民要求协助,本人替申请者向安省卫生及长期护理厅的有关部门,申请一份医疗记录Medical Visit Summary,并为申请者办妥入籍申请。

陆炳雄称,如有任何人士遇到同样问题,亦不用担心,只要俱备公民部认可的资料,据实填报及向入籍法官求情下,应可取得公民的资格。至于医疗诊症记录,可以向位于多伦多47 Sheppard Avenue East,505室的卫生及长期护理厅有关部门申请,需时约 4至6个星期,费用全免。

陆炳雄表示,最近他处理过的成功申请入籍个案中,有位从中国大陆移民的陈先生,离开超过500天以上的例子,但依然获得公民部批准入籍,他为陈先生提交的申辩理据为以下各点:

第一:陈先生在加拿大拥有物业与汽车;

第二:子女在加国求学;

第三:有入息税单;

第四:在加国居留期间参与义工的工作;

第五:成为加拿大社区团体的会员;

第六:曾向加国认可的慈善团体作出捐款;

第七:在加拿大开设公司等,都是显示陈先生在加国的贡献与联系,就是有力及被接受的佐证。

基于上述理据作为求情原因,陈先生透过加雄移民协助之下,终于成功申请入籍。

陆炳雄称,公民部需要各项佐证资料,归纳结果是以贡献、联系、离境原因及意图4项作为考虑因素。以上提供了贡献与联系方面,尚有两项因素可供公民部官员参考,就是合法与合理的原因,以及个人的意图。

陆炳雄说,合法与合理的原因是在原居地尚有物业或生意需要处理,又或是加拿大的公司派往原居地工作。至于意图方面,则要让公民部知道由申请人对加国极有归属感,如拥有物业与汽车、子女在加国求学,在加国居留期间参与义工的工作,或是向加国认可的慈善团体作出捐款等,都是有力及被接受的佐证。

陆炳雄认为,公民部都是按照国家规定来办理所有入籍申请,并不会藉此留难任何一任申请人,只要我们据实填报,预备好足够及公民部所需的资料,视加拿大为自己的国家及有归属感,纵使居留期不足,应可以获得谅解及被批准入籍的申请,陆先生透过最近申请及查询个案中,知道在入籍审查方面,有收紧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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