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允许拷贝CD音乐及录制电视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19
据国外媒体报道,澳大利亚将在明年修改相关版权保护法律。届时,把CD音乐转换为MP3格式以及录制电视节目将变成合法行为。唱片公司将无法再“纠缠”。
国外媒体援引澳大利亚联邦司法部长Philip Ruddock的话说,他们将谋求在现有法律中增加一些条款,以允许版权内容用户在不违反行业利益的情况下进行私人的拷贝。
Ruddock表示,法律必须在版权持有人和消费者利益之间获得平衡,“我们的版权法律应该应对实际问题,不能把任何一个想享受版权内容的消费者都当作是违法者”。 他说,法律将批准“任何不对版权持有人构成侵害的个人拷贝行为。”
不过,据报道,澳大利亚司法部门尚未考虑对于版权人的经济补救措施,尤其是是否向空白光盘或是便携式音乐播放器征收一笔附加费用补偿版权持有人。
目前,澳大利亚大约有10万iPod的用户,所有转录CD音乐为MP3的用户实际上都违反了澳大利亚的版权法律。此外,录制电视节目在澳大利亚目前也属于违法行为。
联邦司法部女发言人表示,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已经完成了修改法律草案,其中已经明令允许人们拷贝CD以及录制电视节目。
目前,加拿大已经通过了类似的法律。该国的补救措施是向空白光盘和音乐播放器征收附加费用,比如向音乐播放器征收的附加费用就高达32美元。不过,澳大利亚司法部发言人表示该国可能不会采用类似的办法。
据悉,虽然录制电视节目和转换CD属于违法行为,但实际上,澳大利亚人因为这些“罪行”遭到逮捕的甚为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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