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兄弟姐妹来美国永久居留(2)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6-30
4、被申请者的出生证书复印本,须注有被申请者姓名,注有申请者和被申请者的普通法双亲的姓名(若申请者的父亲跟被申请者的母亲结婚,申请者的出生证书上须有父亲的姓名;申请者的母亲跟被申请者的父亲结婚,申请者的出生证书上须有母亲姓名);
5、若被申请者已婚或曾经结婚,申请者必须提供证据证明那婚姻存在或曾经存在,那样才能证明被申请者曾经是申请者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6、若任何一人合法地改变了姓名,新姓名跟出生证书上的姓名不同时,必须交出改变姓名的证据。
7、申请者的生身父母的结婚证书复印本,以及被申请者的生身父母的结婚证书复印本;
8、证明申请者和被申请者的父母上一次婚姻关系已经合法终结的证据复印本(包括离婚判决书、死亡证明或宣告婚姻无效文件的复印本);
9、申请者的父亲跟继母成婚的结婚证书复印本(或者申请者的母亲跟继父成婚的结婚证书复印本)。
十、若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但申请人或被申请人至少一人是非婚生子女之时,申请永久居留需要的文件:
1、I-130表格;
2、申请者的出生证书复印本,须注有申请者和其父亲的姓名;
3、若申请者不是在美国出生的,需要交自己的归化或公民证书的复印本,或者美国护照的数印本;
4、被申请者的出生证书复印本,须注明被申请者和申请者的父亲的姓名;
5、若任何一人合法地改变了姓名,新姓名跟出生证书上的姓名不同时,必须交出改变姓名的证据。
6、证明申请者与/或被申请者在年满18岁以前和未成婚之前,其非婚生身份已经合法化的证据复印本,非婚生的合法化可以是生身父母缔结婚姻,或者依据申请者与被申请者所居住或设籍的国家法律规定而合法化,或者依据父亲所居住或设籍的国家法律规定的合法化。
十一、若为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但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之一是未合法化的非婚生子女之时,申请永久居留需要的文件:
1、I-130表格;
2、申请者的出生证书复印本,上面须注明申请者和普通法双亲的姓名(若申请者的父亲跟被申请者的母亲结婚,申请者的出生证书上须有父亲的姓名;申请者的母亲跟被申请者的父亲结婚,申请者的出生证书上须有母亲姓名);
3、若申请者不是在美国出生的,需要交自己的归化或公民证书的复印本,或者美国护照的数印本;
4、被申请者的出生证书复印本,须注明被申请者和申请者的共同双亲姓名;
5、若任何一人合法地改变了姓名,新姓名跟出生证书上的姓名不同时,必须交出改变姓名的证据。
6、申请者的父亲跟继母的结婚证书复印本,或者申请者的母亲跟继父的结婚证书复印本(结婚日期必须早于非婚生子女年满18岁的日期或非婚生子女结婚的日期)。
7、证明申请者和被申请者的父亲或母亲合法地结束了上一次婚姻的文件复印本(包括离婚判决书、死亡证明、或宣告婚姻无效文件的复印本);
8、证明非婚生子女在年满21岁之前或成婚之前,跟其共同的双亲之间存在着真正的亲子之情的文件复印本。
十二、兄弟姐妹的配偶和子女同案申请
在为兄弟姐妹申请永久居留之时,不必另外为他们的配偶或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分别申请居留。他们可以跟申请者的兄弟姐妹一同办理。他们领养的子女若符合移民法的领养定义,也可以一同办理。
十三、申请地点
申请须向申请者居所所属的USCIS的地区办公室提出。例如在纽约州有纽约市、水牛城和阿本尼三个地区办公室。纽约市地区办公室地址是:
Uscis New York City District Office
Jacob Javits Federal Building
26 Federal Plaza
New York City, NY 10278
其它地方的地区办公室地址可以在公民与移民服务局网页查到: 。
十四、表格与费用
USCIS的网页上可以下载或打印“外籍亲人申请表(I-130表格)”。也可以打电话1-800-870-3676向USCIS Forms Center索取。表格费用约190美元。付费方式可点击上述地区办公室(或其次级机构)网页或下列服务中心网页上的“paying fees”项目查知。地区办公室所接受的付费方式可能因地而异。
居住在美国的申请者必须在自己居所属的USCIS地区服务中心递交申请。纽约居民的申请归弗蒙特服务中心管辖:
US CIS
Vermont Service Center
ATTN: Expedite Request
75 Lower Welden Street
St. Albans, VT 05479
它州申请者可从以下网页上查到自己地区的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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