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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签证可不需邀请函探亲证明
发布日期:2009-07-01
虽然中美之间没有签订ADS(旅游目的地国家)协议,但美国驻华使馆总领事李启明昨天召开媒体说明会强调,中国公民完全可以单纯以旅游目的申请赴美签证,“不需要邀请函,也不需要提供探亲证明”。

针对很多中国人对赴美旅游怀有误解,以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李启明表达了美国欢迎中国游客的强烈意愿。他说,因为美国尚未成为中国公民旅游目的地国家,美国和中国的旅行社都不能进行广告宣传,但这并不等于中国公民到美国旅游不可能,其实美国驻华使领馆一直在受理及颁发旅游签证。

李启明透露,中美双方正在就签订ADS协议进行初步接触,但是何时签订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他预计,该协议签署之后,中国公民赴美旅游签证数量会大大增长。谈及中美之间ADS协议迟迟不能签署的主要障碍何在时,李启明说,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ADS协议以后,申请人就可以不用面谈,以团签的方式申请签证。但这种做法与美国法律有悖,“美国法律规定,绝大部分申请者都必须到美国使领馆接受面谈。在世界各国都是这样,这并不针对中国公民。”他说,即使ADS协议签署之后,申请者也必须逐一面谈。

李启明称,美国驻华使领馆近年颁发的签证数量呈急剧上升的趋势,2003年将近19万个,2004年23.6138万个,2005年30.3291万个,两年间增加了61%。目前,75%的中国申请者都能获得美国签证。此外,美国电子签证程序正在个别国家试点,目前并无大规模推广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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