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护照不再办理延期手续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7-13
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和总领事馆通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中国护照不再办理延期手续。但是目前使用的护照,凡是在十八个月以内到期的,仍然可以办理延期,但是必须在2006年12月底以前提交延期申请,逾期一律停止办理。
记者觉得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和总领事馆的这项举措可以说是很”人性化服务”的一个”变通”处理。因而特地综合研究了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关于护照延期的相关规定,发现符合此一”变通”延期的条件如下:
1. 是2003年6月以前颁发的护照,即将于2008年6月底以前到期者;
2. 或者是1998年6月以前颁发的护照,延期过一次,将于2008年6月底以前到期者;
3. 如果已经过期,必须在过期的6个月以内提出延期申请;超过6个月者不予延期.
延期申请的手续,参照目前实施的办法。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4. 中国护照原件,并附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5. 护照延期申请表(H2);
6. 彩色近照(2x2)一张
7. 目前"合法"居美的相关证明文件,依照以下适用顺序选择一份:
A.美国或者加拿大"绿卡";或者绿卡复印件,经公证(Notary Public)为"True Copy of Origin";
B. 美国工卡如H1(485),或者学生在校证明(I-20); 复印件亦可;
C. 入境美国时的I94 表(白卡), 并附该表的复印件一份;
D. 入境美国时的美国签证, 并附该签证页的复印件一份;
(在美国领取的中国护照, 须提供A,B,C项之一).
总领事馆的官员还特别提醒,由于年底假期较多,符合延期条件者应尽早提出申请才是,避免申请过于集中而积压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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