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7-13
据台湾媒体报道,配合开放陆资来台,台“移民署”拟修改相关办法,获得“经济部”投资许可的大陆企业负责人、高阶经理人在台停留期间放宽为1年,随行年满18岁的子女也可申请来台就学。
据报道,“移民署”官员说,现行办法规定,大陆人士受邀来台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考虑大陆人士来台投资不动产的方便性,拟放宽为只要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状,来台次数不限制,每年总停留天数以不超过4个月为限。
陆资企业来台投资方面,拟放宽为只要取得“经济部”投资许可,大陆企业负责人、高阶经理人在台停留期间放宽为1年,其年满18岁的子女若随行来台,有就学需要,可提出就学申请。
“移民署”官员说,相关办法修正仍须送“内政部”部务会报通过,经“行政院”核定,法制作业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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