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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拍自娱 谁对谁错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7-15


    这就是所谓的高度资本主义社会。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我们就是活在这样的社会里。连所谓善恶的标准都细分化了,诡辩化了。善之中有新潮的善,和非新潮的善。恶也有新潮的恶,和非新潮的恶。新潮的善之中也有正式的、休闲的,有热的、酷的,有合潮流趋势的,有假道学的。 
   ──村上春树《舞舞舞吧》
    有人说,罪大恶极的人叫做陈冠希,要拉就拉源头!他的罪名包括畏罪潜逃、变态、花心和似拉登,而刑罚是出来见人(自拍短片不算,当然,如果是自拍四级短片,虽然仍然会被人抨击,但是至少不会有恶搞)和自绝娱乐圈,甚至他所开的娱乐事业公司也被传执笠。
    一网打尽 大开眼戒
    但是又有人说,拍照是你情我愿,他们都是成年人,会做爱更会口交,拍片是自娱,如果不是被人偷了放出来,谁知?资料被窃者叫做受害人。要怪,就怪被拍照的人,不懂得好好保护自己,又或是太懂得保护自己,成日讲大话,现在伤害了万千天真又傻的Fans,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阿娇出来发言后,有报章列出她有关的“谎言”,而家长在看过这些相片后,很激动,要求阿娇退出娱乐圈,连赈灾都不准,都要投诉。阿娇的罪名包括伪人、淫邪等等。
    不过,有专栏作者同家长讲,艺人是否是人?如果艺人是人,她有性生活又有何不当?还会当艺人是纯情天使的人,才是问题人物。
    所以呢,受众才是头号通缉犯,人家好好地玩自拍,现在让你们大开眼界,你们还不知自爱,又要看又要唱。这大概是警方的观点,至少一哥在有意无意之间失言,说藏有这些照片的人可能都是犯法,也就是说,全部在网上看过这些照片的人,都是潜在的犯人了。于是警方开始拉人,第一个被拉的人,未审先坐牢,不过坐了八天又突然变成了无罪释放了。
    寻找堕落的年代
    警方如此做这样说,网民就愤怒了。筹钱帮钟亦天,举行游行,捍卫言论自由。他们说,警方才是最错的人,也有博客讥讽任何人试图作网上审查,都是白费气力徒劳无功。也有网民说,看过都有错?传送又有错?那么,要拉就拉最初看的人,要拉就拉最初传出来的人。所以,错的人,仍然是陈冠希。
    如果你有看过“钢之炼金术师”,可能你有听过“衔尾蛇”(Uroboros),这是古代埃及和希腊的一个特殊意像,这条蛇自己吞食自己的尾巴,而在吞噬自己的过程中又不断从自体再生,代表了时间的永恒轮回,开始就是结束,结束就是开始。在今回艺人相片事件中,正如梁文道在报纸上所言,任何有看过这些相片的人,就算不是小偷,也是侵犯别人的私隐,但是大家对此都没有什么反省,梁文道认为是人们对于网上资料自然地有另一个标准,我也同意,但是我更加同意的是黄子华说:我们已经进入一个寻找PK的年代。
    按照黄子华在“无炭用”的楝笃笑中,说香港自从八卦周刊的出现,已经进入一个寻找PK的日子,即我们的生活最大乐趣,不是自己好好地生活,度有意义的生命,而是看看别人如何折堕。证明别人比自己更堕落的价值,远低于自己做得比别人好为高,因为一方面是“愈堕落愈快乐”,堕落花的气力远比做好自己的成本低,但是如果自己是最堕落的那一个,又不免有点不是味儿。于是,传媒最大的功能发挥出来,就是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上,有远比我们更堕落的人,他们荒淫、虚伪、废嗡、两个口……而我(们)呢,也不过是偷窥一下别人的私隐,了解一下别人性交的模式,以及采用什么器具,最多也是骂几句“贱格”。简直就是道德的典范。
    偷窥伪人的透明度
    村上春树的感叹,是曾经我们的社会是有核心价值的,有些基本的底线的,我们大家在不自觉之间,会遵守,会认同的。但是到了今天,我们各自都有自己喜爱的价值,例如有人喜欢的是透明度,于是对于透过相片来深入别人的私生活,视为是揭破虚伪的必要之恶,甚至是必要之善;因为阿娇“货不对办”,不仅自己不再消费她,还要禁止其他人继续消费她。
    某专栏作者问得对:艺人是否是人?如果艺人也是人,我要问的是:网上偷窥算不算偷窥?当然,我知道这种问题,是不合潮流的问题,是不合潮流的善,今天大家真正想问的是:仲有蒒相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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