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7-16
据报道,台湾失业情势严峻,失业给付请领人数激增,就业保险法3月底修法通过,授权台当局“劳委会”得视情况将失业给付由6个月到9个月,最长可到一年。“劳委会”也考虑启动延长失业给付机制,13日下午邀集劳团及专家学者,讨论是否全面实施延长失业给付到9个月、甚至一年。
“就业保险法”今年3月底通过修法,除了通过中高龄、身心障碍失业劳工的失业给付延长为9个月外,也通过行政授权条款,明订在经济不景气,导致大量失业或其它紧急情事时,主管机关可参酌失业率及其它情形,延长失业给到9个月,必要时得再延长之,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延长失业给付的认定标准、请领对象及条、实施期间,由“劳委会”另订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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