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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AOSPC电话咨询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7-24

  1.某客户要申请陪读签证,目前她的老公在澳大利大读书,持有573类签证,但是读的是572类的课程,并且没有通知移民局对签证类型相应的更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不可以递交呢?还是必须等到做相应更改后才能递交?咨询的结果是可以申请,并且不用通知移民局做签证类型更改。

  2.关于陪读签证的申请。一般陪读申请有两种:一是配偶与学生一起递交申请,另一种是学生已开始在澳学习,配偶单独申请。这里主要是针对第二种申请。以前这种申请担保金由配偶方提供就可以,但现在已经不被认可了。签证官在一封回信中表示可接受的担保人为学生(主申请人)一方的亲属。电话咨询也证实此事。

  3.关于申请材料的问题:AOSPC为了加快评审速度,建议在申请材料中不要提交原件,除非有特殊要求再提交。

  4.571类18岁以下学生的COE问题:此问题出现在提交电子签证的申请中,学生指定的监护人为在澳常驻的亲属,因此学校在出COE的时候就不会安排相关福利。结果是COE在提交时系统不认可(因必须有福利安排),从电话和邮件沟通中得知,目前这种情况还未能得到解决,DIAC建议提交普通申请。如坚持提交电签,就必须把监护人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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