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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移民关于投资的认识误区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8-05

  投资项目的误区

  主动投资的移民计划都必须事先选择一个当地的投资项目。不同的省份对投资项目的要求各不相同,对有些投资领域如自住房产、金融业都禁止投资。由于大多数申请人知之甚少,因而依赖中介公司来寻找合适的投资项目。部分申请人以为购买商铺比投资实业安全,不管自身从事何种行业,一味要求投资商铺。其实加拿大省政府明确规定,购买商铺只用于出租而没有具体经营行为的投资是不允许作为主动投资的投资项目。

  有些非法中介为了攫取商铺买卖的高额费用,不许申请人和加拿大的卖家直接沟通,从中压低卖方报价、抬高买方报价,更甚者最终的成交价格是原出售价的2~3倍。由于购买商铺者必须在移民绿卡还未拿到的时候就要付清全部投资款,万一绿卡申请不成功,加拿大的房产处置就要委托他人,并不一定能顺利出售;同时加拿大对物业买卖、房产持有阶段的税收比国内要高的多,房产变卖后拿到手的钱大大缩水。如果是合伙商铺,那转手的可行性就更微乎其微了。

  投资方式的误区

  加拿大省提名商业移民项目一般都是主动投资计划,即申请人不仅要投入一定资金到提名省份内的企业,还必须积极参与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因为省提名移民项目的初衷就是为了推动省份的经济发展,不但要吸引新移民在当地安家,更重要的是为当地创造就业或商业机会。而考虑移民的中国人大多数都只为了孩子或者身份,并不想放弃国内得心应手的生意,因此,相对来说,购买基金的被动投资计划更受中国申请人的欢迎。

  目前为止,加拿大各省政府和联邦政府签署的省提名商业移民协议中除爱德华王子岛省的投资合伙人计划属于被动投资外,其余省份的省提名商业移民均属主动投资,申请人一旦获得绿卡都需要主动参与所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否则就有弄虚作假的嫌疑,严重者会面临移民身份的丧失。

  投资额的误区

  加拿大省提名商业移民项目的投资额五花八门,低者十余万加币,高者上百万加币;付款方式有一次付清的,也有分2~3次付完的,其中在获得绿卡前需支付的第一期投资款又称为投资定金。不是一次付清投资款的省份往往要申请人在商业计划书及投资协议里约定投资总额及分期付款计划作为省提名证书发放的前提,一旦签字递交,当事人必须遵守该书面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成本的误区

  省提名商业移民中的主动投资类移民计划,其投资成本由3个部分组成:一为创建企业的花费,具体表现为最低投资总额;二为移民成功后维护加拿大企业正常运作所需要的会计费用、税务支出、人力成本等费用及相应的投资风险;三为申请人损失的国内投资机会和两地奔走产生的各种费用。投资总额部分可以量化并控制,可视为显性成本;而后两部分的成本则不易量化,更难以控制,可看成隐性成本,也容易为申请人所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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