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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457签证申请经典案例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8-07

  移民上述法庭(MRT)的这个决定中维持了澳大利亚移民局拒绝一个来自中国福建的一个宣称木工的457签证申请的决定。 该决定中的非常有趣的评论反映了中国福建省的房屋建造业中的实际操作情况。

  包括陈XX先生在内的四个申请人都非常的困惑。材料中显示他们是来自于中国福建省。2007年8月20日的一份报告中显示所有的提名是木工职业的申请人的在福建省的工作经验都不是真实的。因为福建省的建筑都是钢筋混凝土骨架的结构。 房屋的材料是砖,混凝土并且以钢筋加固。所有的搜集资料都清晰的显示福建省的房屋建造工业都用不到木头材料。由于福建省建筑业的这种情况,所以福建省的所有提名木工职业的申请人都没有木工的工作经验。一个仅仅做过门和家具的人在澳大利亚是不能定义为木工的。澳大利亚统计局的澳大利亚标准职业定义分类(ASCO)清楚写明了这点。澳大利亚工业定义中写到:一个合格的木工,是可以建造民宅或商业建筑的木架结构,包括屋顶结构和房顶托梁的技术工人。移民局在福建省没有遇到任何这样的工人。 移民局认为在福建省的建筑业的环境下不可能产生拥有这样技术的工人。

  随后:由于这个理由,移民上诉法庭决定申请人不能满足cl457.223(d)或者(e)de 要求,这个都是457签证申请的核心要求。

  由于每个申请都希望在澳大利亚停留超过3个月的时间,根据cl457.211条款,他们也达不到申请456签证的要求。这是商业签证类型下唯一的一个他们可能可以申请的签证。

  总结以上所述,申请人不能满足任何商业签证的申请要求,这个拒签是根据移民法案s65做出的决定。 该决定经过审定得到维持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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