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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留学签证政策宽松引争议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09-01


  中新网10月4日电 据加拿大《环球华报》报道,《温哥华太阳报》获得的一份政府内部报告显示,加拿大对外国留学生及其所在学校缺乏约束,以致学生签证系统实际上为普遍的滥用和欺诈等不法行为打开了大门。

  留学签证政策宽松

  报告指加国有关规定过于宽松,有些留学生即使从未到课堂现身,也不会面临被驱逐出境的危险。“尽管他们当初申请签证时称来加国是为了学习,但政府对他们抵加后实际到堂上课并无具体要求。他们只须表现出在加国学习的‘意愿’即可”。

  报告指在过去10年,生活在加国的留学生人数翻了一倍有多,从1997年的7万1000人增加到2006年的15万7000人。卑诗省2006年就有留学生4万4799人,居加国第二,仅次于安河的5万8308人。

  年吸纳学生近16万

  总的来说,申请加国留学签证的人中,80%都能如愿,其中韩国申请者93%得到批准;台湾申请者99%得到批准。中国大陆和印度申请留学者获签率较低,但加国仍然从这两地接受约四分之三的留学生。

  报告指,自2002年以来,加国采取了对留学生极为宽松的政策:留学生们不再需要到课堂上课、更容易延长学习签证以及获许在完成学业后留在加国工作两年。

  借留学之名出走

  “这些变化使得学校的项目对那些真正想学习的学生更具有吸引力,也为那些并不愿学习,但想通过学习签证获得在加国放心大胆地工作的人创造了机会;同时,更为那些以常规途径进入加国,然后申请学生签证,以此为伪装得以延期滞留的人提供了一条捷径。”报告得出这样的结论。

  就在2008年夏天,四名前来加国参加温哥华名为BCC Academy英语学习项目的中国学生离开他们寄宿的家庭后失去了踪影。

  此案原由警方负责调查,之后,因怀疑该四人系通过学习签证以欺骗性的方式进入加国而转交由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处理。

  “假”学校“混水摸鱼”

  根据政府的报告,学生签证系统同时被那些没有学习意愿的“假”学生和实际上以“狡猾的签证申办公司”运营的“假”学校所利用,当局苦恼不堪。两方面的欺骗行为通常都由那些与移民公司和学校有联系的、经常提供伪造的相关资料的所谓招聘人员和咨询顾问操作,他们“熟行熟路”,使得这种欺诈行为轻而易举得逞。

  在一些例子里,报告指,外国学生真的相信这些签证公司是合法的学校,直到他们抵达时,才意识到被骗了。因为许多私立学校,尤其是那些语言学习项目不受省政府管制,那些被骗的学生无从求助。

  签证系统亟需改善

  温哥华南区自由党国会议员杜新志(Ujjal Dosanjh)指出,必须对留学生签证系统进行改革,而且应从要求留学生上课开始。

  “我们允许留学生进入加国,而他们没有上学的义务,这是不合适的,也是不能理解的。”杜新志说省政府也需要在管理和监控那些招收留学生的学校方面多做工作。

  本拿比—道格拉斯新民主党国会议员苗锡诚(Bill Siksay)表示,CBSA需增设人手,专门调查学生签证欺诈案子。“我们移民系统最基本的要求是诚实,我们在这方面应该多予注意。我们要确认那些学生是合法的。”他说道。


  政府监管学校有漏洞

  对于这份政府内部报告,移民及教育业界均有不同的看法。

  诚意教育中心的学生顾问李俊逸表示,此报告观点片面。按照他的经验,留学生如果不上课,想办理延期签证是不可能的,因为政府签证部门在审理是否给予延期签证问题上有清楚且严格的要求,比如,需要有在校学习记录,有学校的成绩单,成绩太差还不行,起码得过得去,如果转学,还要有新学校的接收函,另外,要有资金证明,像诚意教育中心要求学生出具至少6000元的存款证明,并要注明学生经济来源系由父母支持,这样标注的目的是让签证官知道,6000元用完以后,父母方面还会有后续的汇款,由此说明学生的生活不成问题。

  “所以,我认为,学生签证如果说有欺诈的现象,应该是教育部门的问题,是政府部门如何监管教育系统尤其是私立学校的问题,” 李俊逸肯定地说:“移民机构签证部门实际上是蛮严格的,问题肯定不是出在政府签证部门这边。”

  留学签证审批仍严格

  加拿大海外移民服务中心总经理、注册移民顾问梅娟明确说,该中心处理留学签证案子时,主要是看该申请人是否符合移民局签证部门的要求,“应该说,加国政府在审批签证问题上有清楚的条例规定,无论在境外首次申办签证,还是在境内申请签证延期,都有规可依,从来都不是很容易的。”

  梅娟指,加拿大在留学生签证审查上的要求谈不上“宽松”,他们要求境外申请人有明确的学习目的,有充足的资金,录取学校不管是公立还是私立的,都必须是政府认可的。如果申请学习签证延期,则必须要在以下方面让签证官满意:必须满足该申请人在以学生身份带在加国期间确实是在学习的评估;必须让签证官确信申请人留在加国继续学习对完成其整体学业计划是合理的、可信的,如在完成两年的证书(Diploma)学习后,希望继续完成相关专业的学位(Degree)课程,还要有足够的资金,等等。

  梅娟认为,涉及学生签证欺诈之事件,应是加拿大政府检讨教育体制是否健全、对各级各类学校监管是否得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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