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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谈海外移民中的政治庇护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11-10

    海外移民中的政治庇护,是我一直避谈的话题 – 一来颇为敏感,在国内可能是个雷区;我是非常不乐意看到给论坛或任何网友带来麻烦。二来这类移民有个人必须在海外的先决条件,对国内的网友们不起作用。在这里写点东西,只是将个人在外的心路及见闻说说,不一定我的说法或意见都合法合理合情,聊给网友们一个参考或思路而已。当然,避谈不等于不谈,私下交换些意见还是有的。

    政治庇护在海外是人道主义签证的一种,给的是有国难回的政治难民 - 其最低限度是符合联合国的难民标准。

    除非逼不得已,否则我是不赞同使用政治庇护在海外取得居留权的。

    首先,要符合政治庇护的难民标准就必须举证 - 当举证的话也必然牵涉到国内的人和事。且不说将真有其事的确凿证据能平安转移到海外并提供的艰难,在海外国家的移民部要证实这些资料的正确与否也有一定的难度。这些就是政治庇护的居留权不易取得的原因。

    时事易世,这些和早年已有不同。早期的有因家族牵连(如出身罪)﹑个人行为(与某官员冲突而致生命安全受威协等)较易取得移民官认同,况乎在冷战期间能逃离的人数并不多,移民额中也能给予满足。综观各国的难民收容情况,还是以战争的居多。

    当前在美加﹑欧澳仍有不少人在使用政治庇护来求取居留权,一般的理由是参加x轮功﹑多生子女之类,甚而花样百出。问题在:移民官如何认同申请人回国会受到生命威胁?

    假如没有实质性的证据, 移民官的结论会是申请人基于经济理由的,例如改变生活环境,那拒签也就必然。

    说个笑不出来的故事:若干年前我和一些留学生谈他们申请政治难民,我说我比他们更有资格。我受过出身罪的苦,文革中又被强加“暗杀团副团长”的罪名,被楸斗两夜至血染满衣衫的躺在床上两个多月爬不起来。有人说,我是中国公民,澳洲政府有责任保证我回国的生命安全。我那时真的是气怒了 – 中国公民回国后的生命安全竟说是要澳洲政府保证,是那门子的事?
    近20年的往事了,我手上还保留了当年的一些报纸。有段较长的日子,澳洲的报纸上充满了 “严正声明” ﹑”强烈抗议” ﹑”愤怒声讨”之类字眼的广告,这些都有机会成为申请政治难民的证据;有些人深夜或工余跑到领事馆门前照几张相也是证据;当众烧护照的也是证据…。我没有统计过,也没有我的份。我想的是:甚么是爱国?为甚么爱国?如何爱国?爱的那个国?

    当年最出名和最早取得政治庇护的是驻悉尼副领事董绮小姐。当年董小姐35岁,家在北京。当年到任文化领事接近三年。她离开领事馆后打电话到堪培拉外交部寻求庇护,由联邦政府派人到悉尼并安排在北悉尼一旅行酒店居住两天后转到堪培拉受联邦警察保护和问话。不久即获政治庇护,后来在堪培拉某公司任职。

    俱往矣。有几许人如今能自圆其说?自我解脱?

    当年瓢洋而来的学生,有些是十余岁,年龄最大的是70多。后来绝大部份都由临居签证转为永居签证,华人社区也由此急而壮大起来;也由以粤语为主的华人转到双语并行。

    当年我老师的儿子也在悉尼,假如他略为耐心等段日子,也有机会得到临居签证转为永居签证;只是那时临居签证的政策尚未公布,大多学生在走政治庇护的路子。他的签证快到期了,不希望申请政治庇护而连累家人,故而收拾行李回了国。

    要知道那些人是用政治庇护得到居留的办法不是没有,看看他早年的中国护照中的签证类别就清楚了。

    一般来说,在海外申请政治庇护必须在原有签证到期之前。在申请政治庇护的申请书递入后,澳洲会发一个 “过桥签证”,这个签证有效期是固定的;移民部在有效期内假如仍没有结论,会给予续签。假如被拒签,就有机会被关到临时拘留所内,等待上诉或遣返。 关到拘留所的并不多,那是说让移民部的官员抓住了才进去的。

    在过桥签证或上诉期间能否工作赚些钱,视乎移民官给的限制条件。

    “政治庇护”是终其一生的人生记录,起码在移民部内的档案如是。曾有网友说某人不知为甚么,根本没有可能移民的,不晓得为甚么出去一段时间就变成外国人了。我只能说是酸甜苦辣是人家自己才知道的事。

    寻求“政治庇护”不是件好事。为官者不得不吐露些国家机密,为民者很难有真正有国难回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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