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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担保者欠债 有法管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12-10

(世界日报) 因担保亲人移居加拿大而欠下政府巨额债务的人,12 日在安省上诉法院(Ontario’s Court of; Appeal)赢得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

安省上诉法院要求安省政府,修改其向因担保亲人移居加拿大而积欠政府债务者索偿的政策。法院的裁决同时批评联邦和安省政府,不顾担保者和被担保者的状况改变,机械地执行既定的索偿规定,很不合情理。

由三名法官构成的裁决小组撰写的裁决书说:「加拿大和安省政府有责任以个案方式周到考虑是否需要执行索偿政策,这要考虑到担保者和接受他们担保者已变化了的情况。在执行索偿规定时,加拿大和安省政府有义务公平对待担保者。」

这项裁决是针对八名担保者提出的上诉案件,但这项判决适用于数千名有同样遭遇的人。在一些类似的案件中,有些担保者因为失去了工作,因而无力继续扶养由他们担保移居加拿大的亲属;在另一些事例中,则是接受担保者和担保人离婚后,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形下申领政府福利金。

在现行规定下,接受担保者领取的政府福利金,均应由他们的担保人偿还给政府。安省上诉法院说,安省政府在索取这项债务时,必须让那些担保者有机会解释为何未能维持担保的承诺,并依据具体情况作成相应的判断。

联邦安省政府辩称,担保是一种合约,担保者预先就应该充分懂得, 不管是婚姻失败还是失业、患病,违约的后果就是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后果。

在 2004 年安省政府的搜集溢付款处(Overpayment Recovery Unit)成立之前,偿还因担保亲人移居加拿大而引起的债务是自愿性的。这个机构建立以来,从未注销一笔这样的债务。根据呈交法庭的文件,在 2004 年 9 月,安省共有 7500 名受担保移居加拿大的人领取社会福利金,他们的担保人因此积欠政府 7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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