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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在英国: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12-23

  孟老爷子教导我们说:鱼我想要,熊掌我也想吃,两样不能都拿,咋办?(那先来个贵的吧……)我看这熊掌就不错。忽视了历史背景,忘记了前因后果,这鱼与熊掌,原本并不矛盾的事物也在人们心中对立了起来,就像出国后大多数中国留学生都会面临的两难抉择:打工还是不打,这是个问题!

  传统的中国教育制度没有给“学生打工族”留下足够的生存空间:小学到高中,无需赘述,两个中心、两点一线,大家只得围着作业、考试转;一上大学(国内),人生似乎豁然开朗,被学习压抑了N年的学生们,很少会出去“自讨苦吃”,就连面对学分内的毕业实习,也不乏草草应付了事者。在这方面,从学校到家长都显得格外宽容:“学生学生,学习好就够了。”

  当人们把这种思维习惯套用到留学上时,便顺理成章地得出如下结论:学习和打工如同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当我们习惯性地只在A与B间做选择时,却忽略了还有一个深藏的C选项。

  打工的好处不言而喻。首先,经济上,你至少可以部分独立。以英国为例,1比12点几的汇率。虽然人民币比去年值钱了些,然而父母赚人民币、孩子花英镑的日子也不那么好过。刚到英国的中国留学生看到价签总是忍不住要乘,再小的基数乘以个12,价格总是看着高得离谱。一旦打工,感觉就好多了,所赚所花是同种货币——平等了,而且花自己的钱,踏实舒服,有望尽早摆脱“啃老族”之称。其次,经历上,你多了一份难得的收获。常言道:经历的就是收获,无论你是在中国餐馆里刷盘洗碗接待顾客,还是在公益组织政府机构打打短工帮帮忙,总能找到用武之地。最后,经验上,你多了受用终生的财富。要打工,免不了要和人打交道,从第一轮面试到最后成功上岗,语言打磨好了,你也真正融入了异乡生活。难怪人说:没有打工经历,留学不完整。

  渴望产生动力。当你足够认同打工的好处后,下一步就要考虑诸多细节了:有啥规矩?有啥要求?咋找工作?……事前做足功课,方能有备而来。

  以英国为例,如果你的课程为期6个月以上(除语言类课程,本、硕、预科都可达到这个时长),英国的法律允许你在此期间利用假期全职工作(英国假期多且长,以基本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为例,一年时间,学期时长在9个月左右),或在学期中间兼职工作(每周最多工作20小时)而无需申请工作许可。

  找到工作,心中无限欢喜的同时,别忘了向当地的Contribution Agency申请National Insurance Number,这个号码主要用于统计收入总额,作为纳税的依据。如果你的兼职工作收入超过英国政府设定的Personal Allowance(2006/07年的PA为£5,035),你需要交纳超出部分的10%作为所得税。打黑工,另当别论,然而没有法律保护、政府监督,初来乍到的留学生们很容易上当受骗,打工生活缺乏保障,极力不推荐!

  知道了规矩,到哪儿找工作呢?学校的职业办公室(Careers Service Office)可以提供校内外短期和长期职位的信息,而且这些招聘信息只针对学生。职业中心(Job Centre)则是学校所在地为公众服务的职业介绍机构,你也可以从中找到大量就业信息。除此之外,多多留意校内广告牌、当地报纸,甚至商店橱窗里的广告。在英国,很多商店会在自家橱窗中张贴招聘广告,看到“Help Wanted”的字样,就别再犹豫啦!

  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千年古训,还是颇有道理的。在国外找工作时,将你的求职意向告诉朋友、老师、房东,他们掌握的信息,也许就能帮上你。

  打工打得舒服了,不满足于做短工了,又该咋办?所幸,英国政府教育技术部(DFES)部长在去年适时地签发了 “国际毕业生计划” (International Graduates Scheme),为更多赴英留学生提供更宽松的毕业留英机会。在2007年5月1日以后(含5月1日),在英国受承认的高等教育机构毕业并取得学士或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生毕业后均可留英工作一年,没有任何成绩限制。

  英国教育部负责高等教育的官员比尔·拉梅尔曾表示:留学生为英国做出很多贡献,他们极大推进了英国经济和文化生活的发展。而中国学生是留英的最大人群之一,优秀学习和工作能力备受雇主们的青睐。留英工作一年,不仅使留学生拥有了丰富工作经验,甚至发展自己的事业,也可使雇主们从中获益,真可谓双赢之举。

  学习,我所欲也,打工,亦我所欲也;孰道二者不可得兼?设定好目标,安排好时间,保持热情,认真执行。你的留学小日子,可以过得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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