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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留学法律法规的相关介绍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10-10-12

  网站上有关移民留学法律法规的信息,越来越多的人想出国留学移民,但是却不了解具体的移民情况。本文就以移民留学法律法规为主题为大家解析一下。

  据加拿大CSIC官介绍:在移民法里,同居关系与法定婚姻拥有同等权利,因此,一对伴侣连续同居一年或以上即能以同居关系与其伴侣一起申请移民。在递交申请前,申请人与同居伴侣必须已经连续同居一年或以上,共同签署一份“StatutoryDeclarationofCommon-LawUnion”(同居关系声明)的表格,并由执业律师认证盖章,同时必须提供证据以体现两人的同居关系,如银行的联名账户,共同签署的房租合同,以同居关系报税的税单,相同住址的驾驶执照,电话账单,水电费单或银行月结单,共有的物业或财产证明,以对方为受益人的保单等。

  移民局在最近更新的文件清单中清楚列明,如带有同居伴侣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此类文件。由于在签定同居关系声明前,两人的同居关系不像法定婚姻那般清晰的被认可,因此在证明两人关系的部份时,同居伴侣最好能提供更多的证明,以体现两人在生活及经济上相互依赖及承诺。

  在任何移民类别当中,同居关系必须是连续的,若两人在同居的一年中某段时间不住在同一地址,这个同居关系就会无效。另外,带有同居伴侣的移民申请人须注意,虽然同居伴侣只是其家庭成员,但在提交申请时及在申请审批过程当中,两人都必须拥有加拿大的合法身份。如果同居伴侣在申请时是属于俞期居留,则会被移民局判定为inadmissible(不被接纳的),同时申请人即使满足移民条件,也会因同居伴侣的问题而导致申请被拒。

  近期,澳洲移民局公布了即将于2007年9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的技术移民政策,政策一出立即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因为政策变化之大,内容之多都是近20年来少有的,而且最主要的一点是,新政策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澳洲政府提高了技术移民的门槛,使得想通过技术移民留在澳洲的人感到了巨大的压力。

  新的政策有如下变化:

  Increase the English language requirement for GSM visa applicants

  提高对独立技术移民(GSM)申请人的英语语言要求

  Reward GSM visa applicants who possess good English language ability.

  对拥有优秀英语水平的独立技术移民申请人给予奖励分

  Place a greater emphasis on skilled work experience

  更加强调技术工作的经验

  Introduction of a new temporary work visa for graduates

  为毕业生推行一类全新的临时性工作签证

  Simplify the GSM visa structureprocess

  简化独立技术移民签证的框架和程序

  来源:533出国留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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