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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杭州的移民在加国当起了房东

http://www.canachieve.com.cn 发布日期:2009-10-15

  三年前在杭州,吃的是文字饭。到了加拿大,说话都不利索,凭文字更指望不上。幸亏无意识中感染了一点杭州人对房产的敏感,买卖了两三套房子,没在经济上拮据自己。好玩的是,房子转手中我还当起了房东,那段经历,真是头疼又有趣……
  
  出租: 楼下吸毒 楼上酗酒
  
  2007年初的萨斯卡通,房市刚刚起步,市面上的房子很少,可以说,我那套出租房是抢到手的。这是一套独立的两层别墅,200多平方米的使用面积,前后院子占地600多平方米。因为是抢,房子买来时,无条件地允许原来的租客继续留住。上下租户两家,楼上的前门进,楼下的侧门进,都是印第安人。他们都没有工作,只享受福利,不光租金和水电气费,甚至租房押金都是由政府支付。
  
  我第一次上门收租时,感觉好极了。上下租客都将政府支票准时地交到我手里。每张支票上有两个人的名字,第一个是租客的,第二个是房东我的。支票上明确表明,支票必须由房东来兑现。当时心中暗喜,觉得有政府撑腰,以后的收租不成问题了。
  
  然而没过三天,楼上租户在电话里向我抱怨,楼下住户在吸毒,晚上12点都会有人来敲门。毒品跟自己的房子突然挂起钩来,有点恐怖。接下来的两个月,楼下收租也麻烦起来。每次都说找不到支票了,我坚持等在门口,结果一次等了半小时,另一次等了两小时,才将支票拿到手。据一物业管理的朋友分析,因为吸毒,租户买毒品时一时没钱,就将支票抵押给毒贩,我去收租时,支票可能还在毒贩手上。
  
  运气的是,我正琢磨怎样将楼下的租客赶走时,政府执法部门一个官员找到我,说因为扰乱社区安全,我出租房楼下的吸毒客要被强制赶出社区,让我在一份文件上签字。没费任何口舌,吸毒的租客被执法人员赶出门。
  
  以后楼下又住过两批租客,都与吸毒有关。楼上租客不吸毒,但酗酒,经常大醉。有几次收租,敲半天门都不开。有一次开了门,实在醉得不行,连支票放在哪儿都忘了。忍无可忍,在去年4月,楼上的楼下的,全部清理出门。
  
  换租: 闹出人命 才得清静
  
  去年5月,出租房全部新人入住。楼上的叫阿曼达,在餐馆上班,与男朋友一起,有3个孩子。楼下的叫萨曼莎,单身母亲,也带3个孩子。
  
  入住的第一星期,阿曼达就在后院架起了一套组合式滑滑梯,两个秋千,一个十人玩的充气游泳池,一个四平方米见方的沙子巴。一开始她说让6个孩子一起玩,但不到半月,因为孩子们在玩耍时吵闹不停,两家矛盾加剧。一时间,我的电话和邮箱里,都是上下两家人的相互投诉。一次我登门去调解,阿曼达拿着手机,让我听楼下租户与人吵架的录音,到了楼下,萨曼莎则拿着手机,让我听楼上大声呵斥孩子的录音。
  
  我这个人在杭州时连自己办公桌上的东西都理不顺,从小到大也没管过什么人,跑到加拿大要疏通两租户关系,还得用英语,头至少大了三圈。只怪自己不够老练,招租时没问清人家有几口人,早知两家有这么多孩子,那是绝对的纠缠不清。
  
  7月初,阿曼达突然来电话,说萨曼莎有个朋友死在楼下,毒品引起的,来了三辆警车,一辆救护车和几个政府工作人员。没有警察等人找我,我也懒得过问。事发几天后,萨曼莎的3个孩子都被送到一个监护机构看管,半年后才能回到她身边。
  
  整个出租房顿时安静了很多。
  
  逃租: 法院通知 要我去送
  
  不过,烦人事仍不断。楼上阿曼达交租金实在太不及时。1100加元的月租金需要上门两三次才收得齐。她话说得好听,常发e-mail解释理由。到了11月,我上门收租了四次,到月底还欠$175。她电话里再三保证,12月中旬将所欠款还清,但我感觉不对劲。有一次电话中耍了个心眼,问她所在餐厅招不招人,我有厨师朋友想去看看。她随口说了餐厅名称与地址。
  
  12月10日,阿曼达一家溜之大吉。没有意外,但心里存有一丝侥幸,觉得有她工作地址,可能会拿回欠租。她离开后第五天,我去政府的租房管理办公室申诉。欠租加房屋清洁费加门窗等损坏费,一共需要讨还$1500多。
  
  两个星期后,接到租房办关于听证会时间的信件。头疼的是,信上说,阿曼达的听证通知由我负责送达,听证会的前十天必须完成任务,错过时间,自己倒霉。送达有两种方式,一是亲自面对面,一种是寄挂号信,但你必须保留邮寄后的回执,回执上必须有租客的签字和签收的日期。如果邮递员送时他拒绝签字,不作数。这个比较危险。我选择了亲自送达。
  
  还算运气,阿曼达的餐馆去了两次,终于在第二次时碰到了她。她冷冰冰地不理人,我冷冰冰地将通知塞进她手里,转身走人。回到车上,立即填写了一张送达证明,即什么时间的,什么地点,由什么人交给了谁。十分钟后将证明交到了租房办。
  
  我心里很期待听证会,充满好奇。可惜听证会那天,阿曼达没有出席。只有我一个人,金发女工作人员,表情严肃,没有一句废话,一坐下就拿着我以前交上的申诉表,一项一项开始提问。出租房什么时候再次出租,租金多少;屋里院外卫生花了多少时间打扫的,每小时收多少钱。门窗等损坏物的配件费用和人工费用多少。20分钟后听证结束。
  
  一个月后收到租房办信件,告知听证会结果。原本我要求索赔的$1570,变成$1050。其中$500是因为阿曼达溜后当月我又将房子出租了,租金$500。属合理扣除。
  
  追租: 讨几百元 花十个月
  
  我和阿曼达都有30天的上诉期。超过30天后,阿曼达还没有主动将钱还我,我只好又去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有两种,一是从工资里扣钱,二是从银行账户里扣钱。账户里扣钱,需要我提供阿曼达的开户银行及分理处,这个我真不知道,于是选择了扣工资。
  
  从工资扣钱的通知由我填写,填写完成后,法院人员拿出一本圣经,让我手按圣经,发誓所说所写都属真实。发誓完毕,她将我填写的单子一式复印了两份。然后拿笔在三张纸的右上角各写了一个字。一看,原件的那张上面写着:归还,由我保管。另外两张,一张给阿曼达,一张给强制扣钱的执行单位,即阿曼达的餐馆。
  
  与送听证会通知一样,阿曼达和餐饮经理的执行通知都由我去送达。送的时间也有规定,那就是必须在发工资日的前五天,先送执行单位,后送被告,当然两者可以同时送。
  
  根据阿曼达以前交租的时间,我判断她的工资日可能在每月5日和20日。5月1日那天下午,我又去了趟餐馆。幸运,同时碰到了餐馆经理和阿曼达。阿曼达一见我面,扭头就走。我也不理,以最快速度将通知扔在她脚下,走人。
  
  整个过程该我做的事,都做了。接下来就是等钱。7月3日,接到法院来的通知。说到这一天止,阿曼达已有$440扣在法院,让我过60天后向法院提取这笔钱。9月初,我去法院,还以为$1050都可以到手了。结果工作人员说,$440只是一个阶段的还款。如果还想得到余下部分的欠款,需要等另一阶段。那就是,我还需要像上一次那样,填表格,去餐馆给阿曼达和经理送表格,然后再等法院通知。如果第二阶段后还有欠款,我还要进行第三阶段。
  
  现在整个追租过程历时超过10个月,真想不要这个钱了,但已经到了半山腰,不上去会后悔已经走过的路。$1050麻烦成这样,真不值得。

  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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